在OTC产品和非专利药物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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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13日
在全球范围内,医药行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是新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制药企业作为药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是行业最重要的主体。我国制药企业在行业利好的大环境下,经济基本上稳步发展币泊嬖谝欢ǖ奈侍猓媪偈盅暇奶粽健V泄唇尤隬TO,这对制药行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药品知识产权限制和新产品开发不足。
根据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签订的协议,其中涉及到医药行业有五项内容:保护药品知识产权;降低药品进口关税;2001年取消进口大型医疗设备的行政管制;2003年1月1日起开放药品分销服务;开放医疗服务。
在这五项中,对医药市场影响最大的是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药品分销服务。据报道,在1991年至1996年的5年中,卫生部共批准新药1546种,其中以二类(仿制)和四类(改变剂型)的药物为主,而一类新药(即创新药物)仅占2.6%左右。由此看来,中国制药企业目前的产品主要以仿制药品为主。加入WTO后,中国将不能再仿制国外专利保护的药品,这将给中国制药行业和医药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如果国内的制药企业不加大创新能力,我们将不得不依赖进口药物或者等待国外药物专利期过后才能生产,这将严重影响国内制药企业的盈利水平乃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 百拇医药
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国外的跨国制药企业每年投入巨额经费(通常占全部销售额的15%~20%),采用最新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药。每个大的医药公司都有自己的“看家产品”,其中不少是所谓“重磅炸弹”式的产品,单个产品的年销售额可达数十亿美元。公司拥有这些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一般可以独占市场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而嬴得丰厚的利润。跨国制药企业在经营上“具有知识产权的药物——丰厚的独家利润——巨额的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新的具有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几个环节周而复始,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我国的制药企业规模普遍小而分散,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科研投入,基本上不具备创新药物的开发能力,多年来主要走的是一条外延扩大的道路,投资大多花在建新厂、上新的生产线上,而生产的品种基本上仍是引进、仿制产品,缺乏自己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而且一个产品往往又有多家企业竞相仿制,在国内市场上恶性竞争而又无法进入国际市场,造成市场狭小、利润微薄、经济效益低下,这种低效益的状况反过来又制约了医药产业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其结果是影响新一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陷入恶性循环。这是我国医药行业与国外同行业的最大差距,也是我国医药行业难以摆脱困境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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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重视专利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但药品的研究开发非一日之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在西药方面仍难有拳头产品出现。那么,国内制药企业就毫无办法了吗?不,中国的制药企业仍可以先在OTC产品和非专利药物方面做文章,并以此来积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药品的能力。2000年后的一段时期,有很多药品专利即将过期,如奥美拉唑、氟西汀、普伐拉丁、洛伐他丁等,这些都是世界上销售额超过10亿美元的产品。在欧美地区,非专利药物占市场的40%~50%,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国内已有一些机构专门研制专利即将到期的产品,待专利期到时他们将掌握这些产品的生产工艺,并有价提供给国内的制药企业。笔者曾接触到北京一家此类性质的公司,其开发的药物约有40种。这类公司将在中国未来的医药市场上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制药企业的当务之急是成立药物研究开发部。此部门不同于跨国制药公司的研究开发部,不是从事新化合物合成、筛选、动物毒理试验及临床试验,而是专门收集分析国际上有关专利期临近的产品或化合物,一旦发现其产品疗效确切,副反应小,相对应的市场容量大,增长率高,就设法寻找到可以研制出此产品的研究所或制药公司,通过收购或买断此产品,解决企业新产品缺乏的问题。
此外,我国医药企业还应注重OTC药品的研究与开发,因为OTC药品的有效化学成分为非专利化合物,仿制较容易,但开发OTC药品的关键是如何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品牌的推广需要大量的广告投入和维护。哈药集团已经推出了1~2个OTC的产品品牌,这表明中国的一些制药企业已经开始向OTC产品方面转型。
综上所述,加入WTO之后国内制药企业应正视药品知识产权限制和新产品开发不足的问题,并积极寻求突破,这样才能够促进企业在加入WTO之后的进步和发展。, http://www.100md.com
根据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签订的协议,其中涉及到医药行业有五项内容:保护药品知识产权;降低药品进口关税;2001年取消进口大型医疗设备的行政管制;2003年1月1日起开放药品分销服务;开放医疗服务。
在这五项中,对医药市场影响最大的是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药品分销服务。据报道,在1991年至1996年的5年中,卫生部共批准新药1546种,其中以二类(仿制)和四类(改变剂型)的药物为主,而一类新药(即创新药物)仅占2.6%左右。由此看来,中国制药企业目前的产品主要以仿制药品为主。加入WTO后,中国将不能再仿制国外专利保护的药品,这将给中国制药行业和医药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如果国内的制药企业不加大创新能力,我们将不得不依赖进口药物或者等待国外药物专利期过后才能生产,这将严重影响国内制药企业的盈利水平乃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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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国外的跨国制药企业每年投入巨额经费(通常占全部销售额的15%~20%),采用最新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药。每个大的医药公司都有自己的“看家产品”,其中不少是所谓“重磅炸弹”式的产品,单个产品的年销售额可达数十亿美元。公司拥有这些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一般可以独占市场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而嬴得丰厚的利润。跨国制药企业在经营上“具有知识产权的药物——丰厚的独家利润——巨额的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新的具有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几个环节周而复始,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我国的制药企业规模普遍小而分散,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科研投入,基本上不具备创新药物的开发能力,多年来主要走的是一条外延扩大的道路,投资大多花在建新厂、上新的生产线上,而生产的品种基本上仍是引进、仿制产品,缺乏自己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而且一个产品往往又有多家企业竞相仿制,在国内市场上恶性竞争而又无法进入国际市场,造成市场狭小、利润微薄、经济效益低下,这种低效益的状况反过来又制约了医药产业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其结果是影响新一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陷入恶性循环。这是我国医药行业与国外同行业的最大差距,也是我国医药行业难以摆脱困境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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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重视专利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但药品的研究开发非一日之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在西药方面仍难有拳头产品出现。那么,国内制药企业就毫无办法了吗?不,中国的制药企业仍可以先在OTC产品和非专利药物方面做文章,并以此来积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药品的能力。2000年后的一段时期,有很多药品专利即将过期,如奥美拉唑、氟西汀、普伐拉丁、洛伐他丁等,这些都是世界上销售额超过10亿美元的产品。在欧美地区,非专利药物占市场的40%~50%,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国内已有一些机构专门研制专利即将到期的产品,待专利期到时他们将掌握这些产品的生产工艺,并有价提供给国内的制药企业。笔者曾接触到北京一家此类性质的公司,其开发的药物约有40种。这类公司将在中国未来的医药市场上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制药企业的当务之急是成立药物研究开发部。此部门不同于跨国制药公司的研究开发部,不是从事新化合物合成、筛选、动物毒理试验及临床试验,而是专门收集分析国际上有关专利期临近的产品或化合物,一旦发现其产品疗效确切,副反应小,相对应的市场容量大,增长率高,就设法寻找到可以研制出此产品的研究所或制药公司,通过收购或买断此产品,解决企业新产品缺乏的问题。
此外,我国医药企业还应注重OTC药品的研究与开发,因为OTC药品的有效化学成分为非专利化合物,仿制较容易,但开发OTC药品的关键是如何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品牌的推广需要大量的广告投入和维护。哈药集团已经推出了1~2个OTC的产品品牌,这表明中国的一些制药企业已经开始向OTC产品方面转型。
综上所述,加入WTO之后国内制药企业应正视药品知识产权限制和新产品开发不足的问题,并积极寻求突破,这样才能够促进企业在加入WTO之后的进步和发展。,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