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研究回顾与展望
干细胞研究回顾与展望 林志文 最近一期的美国《科学》杂志列出了当年值得关注的6大热门科技领域,干细胞研究位居榜首。
自从1998年11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等机构的科学家成功地利用人类胚胎组织分离培育出能在体外不断生长增殖,具有很强的分化潜力的胚胎干细胞以来,科学家在有关领域的研究一直就没中断过,同时该研究在伦理、道德、宗教、法律等方面引起的激烈争议也不绝于耳。
换器官就像换零件
干细胞,用大白话说就是“干什么都行的细胞”。按照科学家描绘的美妙蓝图,今后更换人体器官就像给汽车换零件一样简单,血细胞、脑细胞、骨骼和内脏都将可以更换,即使患上白血病、帕金森氏症和癌症这些绝症也能绝处逢生。
按分化能力的大小,干细胞可以分为全能型和专门型:全能干细胞,它具有形成完整个体的分化潜能。胚胎干细胞就属于此类,它具有与早期胚胎细胞相似的形态特征和很强的分化能力,可以无限增殖并分化成为全身200多种细胞类型,从而可以进一步形成人体的任何组织或器官;专门型干细胞,只能向一种类型或密切相关的两种类型的细胞分化。利用专门型干细胞培育人体细胞和组织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利用前景更广阔的,还是分化能力最强的全能干细胞。如果能源源不断地获得这种全能干细胞,就可以在体外诱导产生不同的组织细胞甚至器官供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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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能干细胞只能通过胚胎获取。受精卵在分裂期的早期,尚未植入子宫之前,会形成一个称为囊胚的结构,它由大约140个左右的细胞组成。在囊胚内部的一端,有一个“内细胞群”,这个细胞群便是具有全部分化能力的胚胎干细胞集合。如果能将它们取出,做成细胞悬液,在体外进行培养,就可以通过改变体外培养条件来探索胚胎干细胞向不同组织细胞分化的规律。
“生命”与“人”之争
干细胞研究甫一面世就遭遇了一场伦理与科学、“生命”与“人”之争。
由于最有应用价值的全能干细胞只能通过胚胎获取,极力反对克隆人类早期胚胎者的理由主要有两点:其一,即使仅仅发育了几天的人类早期胚胎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只为了获取一些有用的细胞而创造一个生命再毁灭它,是不合伦理道德的。其二,克隆人类早期胚胎成为合法行为,意味着对克隆人的管制放松,将可能导致克隆人的出现。
, 百拇医药 但支持这项研究的科学家和政府人士则认为,一个仅由百来个细胞组成的早期胚胎不能算是一个“人”,其神经组织还远未发育出来,没有知觉更没有意识,并不存在根本性的伦理问题。而且,克隆早期胚胎与克隆完整的人类个体并无直接联系,如果进行严格管制,完全可以避免克隆人的出现。
这里争论的焦点,其实在于对“生命”和“人”的理解。按反对者的定义,当精子和卵子相遇的那一刻起,所形成的胚胎就是生命,是“人”;而在科学家看来,研究无禁区,即使是“生命”和“人”的定义,也不是没有商榷的余地。
这一争论在2001年11月25日美国先进细胞技术公司宣布成功培养出人类早期胚胎后达到了新高潮。克隆出人类胚胎的消息一经传出,美国宗教界、环保、妇女权利、反堕胎等组织的知名人士纷纷指出,先进细胞技术公司的行为是对“人类道德伦理的挑战”,能克隆出人类胚胎,也就会克隆出人,这种行为必须制止。但是,病人组织和部分生物技术专家则说,克隆人类胚胎为治疗许多疑难病症带来了希望。一次克隆技术的新进展,一下子变成为波及美国学术界、政界、伦理界、企业界的多种争议,而且迅速从美国扩散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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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美国先进细胞技术公司之前,我国中山医科大学的陈系古教授等就于2001年9月6日通过媒体宣布,他们自2001年1月以来,先后使用“核移植”技术将人类皮肤细胞核移植到家兔卵母细胞中,经过2000多次实验,已成功克隆出100多个人类胚胎,其中部分发育到“桑葚胚”阶段。这是国际上首次用该技术克隆出人类胚胎,标志着中国在治疗性克隆领域获得重大突破并走在国际最前沿。这一消息当时也在国内外掀起轩然大波。
研究陷两难之境
一方面惟恐丧失在干细胞研究领域的先机,一方面又为科学与伦理之争所困惑,目前,世界各国对于胚胎干细胞研究态度非常谨慎。
在美国,总统布什去年8月正式表态,可以有限度地将联邦经费用于胚胎干细胞研究,但仅限于利用现有的60多个胚胎干细胞源,不得进一步摧毁人类胚胎以获得新的胚胎干细胞。另外,美国众议院8月曾通过一项禁止克隆人和用人类胚胎干细胞从事研究的法案,但“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参议院对这一法案的讨论一推再推,至今法案还没有成为正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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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英国在世界上率先将克隆研究合法化,允许科学家培养克隆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并将这一研究定性为“治疗性克隆”。11月22日,英国政府再次公布法案,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克隆技术复制人类个体,即繁殖性克隆。
在德国,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面对很大的压力。德国在1991年就颁布了《胚胎保护法》,严禁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以及克隆胚胎干细胞。但是,这项法案并没禁止利用进口的人类胚胎进行实验。
去年6月,日本实施了关于限制有关人的克隆技术等的法律,禁止克隆人,但允许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相关研究。8月初,日本政府通过了干细胞研究指南,规定用于研究的胚胎细胞只能从那些本该被废弃、用于生育治疗目的的胚胎中获取。
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胚胎干细胞研究也得到了相应的限制。
我国科技部副部长程津培日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指出,干细胞研究应严格遵循国际公认的4项生物伦理准则,即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和公正原则,坚决反对克隆人即生殖性克隆,在不违背伦理道德的前提下,支持对可能改善人类健康、治疗疾病的干细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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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在禁止克隆人的立场上是一致的。
理性发展是出路
不管谁是谁非,2002年,世界各国将对干细胞研究给出明确的说法,定下相关的政策。
不少社会学家认为,真理是不变的,伦理是可变的。某一科技进步最终是否被人类所接受,最终取决于它是否能为全人类带来幸福,而不在于是否合乎某一历史时期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条文。基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生产力是决定一切的力量的不变真理,在人类现实的需求和科学的好奇心面前,没有什么禁忌能够成为阻挡科学前进的力量。基于此,干细胞的研究应当在充分监管的条件下理性地发展,复制性克隆应当禁止,但用于获得干细胞的治疗性克隆应在监管的情况下允许进行。 《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2002年01月10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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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8年11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等机构的科学家成功地利用人类胚胎组织分离培育出能在体外不断生长增殖,具有很强的分化潜力的胚胎干细胞以来,科学家在有关领域的研究一直就没中断过,同时该研究在伦理、道德、宗教、法律等方面引起的激烈争议也不绝于耳。
换器官就像换零件
干细胞,用大白话说就是“干什么都行的细胞”。按照科学家描绘的美妙蓝图,今后更换人体器官就像给汽车换零件一样简单,血细胞、脑细胞、骨骼和内脏都将可以更换,即使患上白血病、帕金森氏症和癌症这些绝症也能绝处逢生。
按分化能力的大小,干细胞可以分为全能型和专门型:全能干细胞,它具有形成完整个体的分化潜能。胚胎干细胞就属于此类,它具有与早期胚胎细胞相似的形态特征和很强的分化能力,可以无限增殖并分化成为全身200多种细胞类型,从而可以进一步形成人体的任何组织或器官;专门型干细胞,只能向一种类型或密切相关的两种类型的细胞分化。利用专门型干细胞培育人体细胞和组织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利用前景更广阔的,还是分化能力最强的全能干细胞。如果能源源不断地获得这种全能干细胞,就可以在体外诱导产生不同的组织细胞甚至器官供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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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能干细胞只能通过胚胎获取。受精卵在分裂期的早期,尚未植入子宫之前,会形成一个称为囊胚的结构,它由大约140个左右的细胞组成。在囊胚内部的一端,有一个“内细胞群”,这个细胞群便是具有全部分化能力的胚胎干细胞集合。如果能将它们取出,做成细胞悬液,在体外进行培养,就可以通过改变体外培养条件来探索胚胎干细胞向不同组织细胞分化的规律。
“生命”与“人”之争
干细胞研究甫一面世就遭遇了一场伦理与科学、“生命”与“人”之争。
由于最有应用价值的全能干细胞只能通过胚胎获取,极力反对克隆人类早期胚胎者的理由主要有两点:其一,即使仅仅发育了几天的人类早期胚胎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只为了获取一些有用的细胞而创造一个生命再毁灭它,是不合伦理道德的。其二,克隆人类早期胚胎成为合法行为,意味着对克隆人的管制放松,将可能导致克隆人的出现。
, 百拇医药 但支持这项研究的科学家和政府人士则认为,一个仅由百来个细胞组成的早期胚胎不能算是一个“人”,其神经组织还远未发育出来,没有知觉更没有意识,并不存在根本性的伦理问题。而且,克隆早期胚胎与克隆完整的人类个体并无直接联系,如果进行严格管制,完全可以避免克隆人的出现。
这里争论的焦点,其实在于对“生命”和“人”的理解。按反对者的定义,当精子和卵子相遇的那一刻起,所形成的胚胎就是生命,是“人”;而在科学家看来,研究无禁区,即使是“生命”和“人”的定义,也不是没有商榷的余地。
这一争论在2001年11月25日美国先进细胞技术公司宣布成功培养出人类早期胚胎后达到了新高潮。克隆出人类胚胎的消息一经传出,美国宗教界、环保、妇女权利、反堕胎等组织的知名人士纷纷指出,先进细胞技术公司的行为是对“人类道德伦理的挑战”,能克隆出人类胚胎,也就会克隆出人,这种行为必须制止。但是,病人组织和部分生物技术专家则说,克隆人类胚胎为治疗许多疑难病症带来了希望。一次克隆技术的新进展,一下子变成为波及美国学术界、政界、伦理界、企业界的多种争议,而且迅速从美国扩散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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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美国先进细胞技术公司之前,我国中山医科大学的陈系古教授等就于2001年9月6日通过媒体宣布,他们自2001年1月以来,先后使用“核移植”技术将人类皮肤细胞核移植到家兔卵母细胞中,经过2000多次实验,已成功克隆出100多个人类胚胎,其中部分发育到“桑葚胚”阶段。这是国际上首次用该技术克隆出人类胚胎,标志着中国在治疗性克隆领域获得重大突破并走在国际最前沿。这一消息当时也在国内外掀起轩然大波。
研究陷两难之境
一方面惟恐丧失在干细胞研究领域的先机,一方面又为科学与伦理之争所困惑,目前,世界各国对于胚胎干细胞研究态度非常谨慎。
在美国,总统布什去年8月正式表态,可以有限度地将联邦经费用于胚胎干细胞研究,但仅限于利用现有的60多个胚胎干细胞源,不得进一步摧毁人类胚胎以获得新的胚胎干细胞。另外,美国众议院8月曾通过一项禁止克隆人和用人类胚胎干细胞从事研究的法案,但“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参议院对这一法案的讨论一推再推,至今法案还没有成为正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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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英国在世界上率先将克隆研究合法化,允许科学家培养克隆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并将这一研究定性为“治疗性克隆”。11月22日,英国政府再次公布法案,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克隆技术复制人类个体,即繁殖性克隆。
在德国,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面对很大的压力。德国在1991年就颁布了《胚胎保护法》,严禁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以及克隆胚胎干细胞。但是,这项法案并没禁止利用进口的人类胚胎进行实验。
去年6月,日本实施了关于限制有关人的克隆技术等的法律,禁止克隆人,但允许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相关研究。8月初,日本政府通过了干细胞研究指南,规定用于研究的胚胎细胞只能从那些本该被废弃、用于生育治疗目的的胚胎中获取。
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胚胎干细胞研究也得到了相应的限制。
我国科技部副部长程津培日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指出,干细胞研究应严格遵循国际公认的4项生物伦理准则,即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和公正原则,坚决反对克隆人即生殖性克隆,在不违背伦理道德的前提下,支持对可能改善人类健康、治疗疾病的干细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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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在禁止克隆人的立场上是一致的。
理性发展是出路
不管谁是谁非,2002年,世界各国将对干细胞研究给出明确的说法,定下相关的政策。
不少社会学家认为,真理是不变的,伦理是可变的。某一科技进步最终是否被人类所接受,最终取决于它是否能为全人类带来幸福,而不在于是否合乎某一历史时期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条文。基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生产力是决定一切的力量的不变真理,在人类现实的需求和科学的好奇心面前,没有什么禁忌能够成为阻挡科学前进的力量。基于此,干细胞的研究应当在充分监管的条件下理性地发展,复制性克隆应当禁止,但用于获得干细胞的治疗性克隆应在监管的情况下允许进行。 《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2002年01月10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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