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中药市场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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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4日
近年来,中医针灸在丹麦已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特别是针灸能代替吗啡镇痛,在当地报纸上受到赞颂。与此同时,天然药物热在丹麦也悄然升温,丹麦人对讲究平衡、和谐的中医理论和治疗方法的兴趣日益浓厚。在只有131万人口的哥本哈根市,大大小小的中医诊所(包括丹麦人开设)就有40~50家。经营天然药材的商店在丹麦已不是新鲜事。在丹麦药店天然药物已在货架上占有一席之地。丹麦最大的医药企业Novonoldisk公司于1998年斥资1.5亿丹麦克朗在北京设立研究中心,从事中草药的研究,以期找到新的增长点,在这种情况下,中药进入丹麦市场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事情并非这么简单,据了解,我国目前尚未有一种中的丹麦注册成功,即没有获准在丹麦市场销售,原因何在?出路何在?
一、中药在丹麦市场的现状
目前虽然还没有一种中药在丹麦获准注册,但中成药和中草药在市场上并不罕见。因为随着中医诊所在丹麦及欧洲大陆的普及,中成药和中草药也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丹麦市场,受到病人的普遍欢迎,这使得丹麦医药管理部门也感到束手无策。
, 百拇医药
有些中草药采取了比较“合法”的方式在市场上销售,如止咳糖浆、银杏液、百合等以保健品或保健食品的名义销售。丹平等对来自东方的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的市场准入标准是比较宽松的,但对标签的要求却很严格。从我国(包括香港)进口的上述商品标签不符合标准的居多,而且大多没按要求在当地食品管理部门登记,所以销售只局限在亚洲食品店,而没有像许多其他保健食品那样,在丹麦的超市连锁店或药店出售,因此影响小,赢利性差。目前在丹麦超市销售较好的东方保健品,如人参片等多来自韩国。
由于大多数中药没有获得注册,所以无法在药店出售。又因药品多数直接来自国内,药品说明等均以中文出现,引起一些患者的担心和丹麦医药管理部门的不满。目前在丹麦药店有售的天然药物,如银杏液、大蒜片等大多是由丹麦公司开发注册的。
二、中药在丹麦市场举步维艰的原因
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丹麦对本国医药产业的保护,二是丹麦医药界缺乏对中药的了解和认同。
, 百拇医药
丹麦本国的医药产业相当发达。1998年,丹麦医药产品出口额为165亿丹麦克朗(约24亿美元),占其药品生产总量的90%。丹麦将医药产业作为高科技产业发展重点。丹麦政府将厄松新经济区定义为丹麦的“药谷”,期望厄松大桥正式通车后能带动厄松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医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丹麦的医药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本国市场。丹麦的药品零售价是很高的,在欧盟国家中居前列。目前丹麦药品的销售由288家药房和17家医院附属药房垄断,药房的设置由政府批准。这些药房通过其在丹麦境内的1629个营业点为全国530万人口服务。丹麦医药零售批发价市场并未对外开放。
丹麦医药管理部门对中药缺乏了解与认同。如丹麦天然药品注册法规规定,中药要在丹麦以天然药品注册,必须说明有效成分,有产成分种类不得超过5种。中药大多为复方制剂,成分复杂,缺乏有效成分含量标准。如果中药中含有西药成分,则必须按西药体系注册,这对中药的注册更加不利。丹麦正在修订其天然药品注册法规。据悉,新的法规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对天然药材的生产、收获以及加工的环保要求更加严格,这对我中药材农药残留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
, 百拇医药
针对国民对中药的喜爱程度与日俱增,以及中药销售在悄悄进行的情况,丹麦医药管理局也想将中药纳入合法的管理渠道。据丹麦医药管理局的官员透露,西方国家(包括丹麦在内)正考虑根据中药的特点为其制定单独的注册标准。这对中药打开欧洲市场无疑是个好消息。
三、建议:
笔者认为,中药要打开丹麦市场,也不能等待观望,贻误时机。由于目前尚没有一种中药在丹麦以天然药品或其它形式注册成功,所以现阶段一些保健药品的销售只能以保健品方式为主。但中药终究是要以药品的身份出现,这不仅仅是药品的赢利性高,而且更因中成药和中草药有其悠久的历史,有可与西药相媲美的治疗效果。目前以中草药作为天然药物在丹麦注册和销售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应进行下列工作:
1.加强对丹麦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
2.加强中丹医药学术界的交流。
3.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交流。
中药的开发最终要由企业完成。鉴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建议国内企业与丹麦企业探讨建立合资合作企业的可行性。楷助丹麦人对其法律及市场的知识来打开丹麦中药市场。 载自:华夏医药信息网
2002.04.24, http://www.100md.com
一、中药在丹麦市场的现状
目前虽然还没有一种中药在丹麦获准注册,但中成药和中草药在市场上并不罕见。因为随着中医诊所在丹麦及欧洲大陆的普及,中成药和中草药也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丹麦市场,受到病人的普遍欢迎,这使得丹麦医药管理部门也感到束手无策。
, 百拇医药
有些中草药采取了比较“合法”的方式在市场上销售,如止咳糖浆、银杏液、百合等以保健品或保健食品的名义销售。丹平等对来自东方的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的市场准入标准是比较宽松的,但对标签的要求却很严格。从我国(包括香港)进口的上述商品标签不符合标准的居多,而且大多没按要求在当地食品管理部门登记,所以销售只局限在亚洲食品店,而没有像许多其他保健食品那样,在丹麦的超市连锁店或药店出售,因此影响小,赢利性差。目前在丹麦超市销售较好的东方保健品,如人参片等多来自韩国。
由于大多数中药没有获得注册,所以无法在药店出售。又因药品多数直接来自国内,药品说明等均以中文出现,引起一些患者的担心和丹麦医药管理部门的不满。目前在丹麦药店有售的天然药物,如银杏液、大蒜片等大多是由丹麦公司开发注册的。
二、中药在丹麦市场举步维艰的原因
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丹麦对本国医药产业的保护,二是丹麦医药界缺乏对中药的了解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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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本国的医药产业相当发达。1998年,丹麦医药产品出口额为165亿丹麦克朗(约24亿美元),占其药品生产总量的90%。丹麦将医药产业作为高科技产业发展重点。丹麦政府将厄松新经济区定义为丹麦的“药谷”,期望厄松大桥正式通车后能带动厄松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医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丹麦的医药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本国市场。丹麦的药品零售价是很高的,在欧盟国家中居前列。目前丹麦药品的销售由288家药房和17家医院附属药房垄断,药房的设置由政府批准。这些药房通过其在丹麦境内的1629个营业点为全国530万人口服务。丹麦医药零售批发价市场并未对外开放。
丹麦医药管理部门对中药缺乏了解与认同。如丹麦天然药品注册法规规定,中药要在丹麦以天然药品注册,必须说明有效成分,有产成分种类不得超过5种。中药大多为复方制剂,成分复杂,缺乏有效成分含量标准。如果中药中含有西药成分,则必须按西药体系注册,这对中药的注册更加不利。丹麦正在修订其天然药品注册法规。据悉,新的法规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对天然药材的生产、收获以及加工的环保要求更加严格,这对我中药材农药残留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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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民对中药的喜爱程度与日俱增,以及中药销售在悄悄进行的情况,丹麦医药管理局也想将中药纳入合法的管理渠道。据丹麦医药管理局的官员透露,西方国家(包括丹麦在内)正考虑根据中药的特点为其制定单独的注册标准。这对中药打开欧洲市场无疑是个好消息。
三、建议:
笔者认为,中药要打开丹麦市场,也不能等待观望,贻误时机。由于目前尚没有一种中药在丹麦以天然药品或其它形式注册成功,所以现阶段一些保健药品的销售只能以保健品方式为主。但中药终究是要以药品的身份出现,这不仅仅是药品的赢利性高,而且更因中成药和中草药有其悠久的历史,有可与西药相媲美的治疗效果。目前以中草药作为天然药物在丹麦注册和销售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应进行下列工作:
1.加强对丹麦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
2.加强中丹医药学术界的交流。
3.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交流。
中药的开发最终要由企业完成。鉴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建议国内企业与丹麦企业探讨建立合资合作企业的可行性。楷助丹麦人对其法律及市场的知识来打开丹麦中药市场。 载自:华夏医药信息网
2002.04.24,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