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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糖尿病性多发性神经病变简易诊断标准(2002年修订)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16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2年第18期
     必备项目

    1. 存在糖尿病;

    2. 排除糖尿病神经病变以外的其他末梢神经损害。

    条件项目(必备2项)

    1. 有糖尿病性多发性神经病变的自觉症状;

    2. 两侧跟腱反射减退或消失;

    3. 两侧内踝振动觉减弱。

    观察项目

    1. 糖尿病性多发性神经病变的自觉症状必须是:1两侧性;2主诉有足趾尖及足底麻痹、疼痛、异常感觉之一者。上述两项应具备,不包括上肢症状及冷感。

    2. 应在膝立位状态下检查跟腱反射。

    3. 振动觉减弱应以频率128 的音叉振动感持续时间少于10 秒作为标准。

    4. 对老年人要充分考虑老化的影响。

    参考项目

    在具备以下任一症状体征的条件下,即使不具备“条件项目”中的症状体征,也可认为是神经损害。

    1.在神经传导检查中,有2个以上神经分别有1项以上检查的项目(传导速度、振幅、潜伏时间)明显异常。

    2. 临床症状上有明确的糖尿病植物神经损害。

    晓田摘译自日本《医学论坛报》2002年3月21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