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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6351
抗甲状腺药治疗甲亢致肝损害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25日 新药网
     陶春祥

    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等抗甲状腺药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所致的粒细胞缺乏、肝功能损害如处理不及时,可危及生命。国外学者认为,抗甲状腺药致肝功能损害与机体的异常反应有关,免疫介导的肝功能损害或变态反应可能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研究认为,硫氧嘧啶在体内形成的活性代谢产物具有肝细胞毒性,引起肝小叶坏死;而甲巯咪唑所致的肝损害以肝内淤胆为主,即肝细胞和(或)胆小管淤胆。

    国内报道,某院统计1998年1月至2000年4月间门诊或住院病人的甲亢患者,有896例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出现肝功能损害15例,其中应用丙硫的氧嘧啶4例(用量为300毫克/天~450毫克/天),甲巯咪唑11例(用量为20毫克/天~30毫克/天),均发生在用药后3~12周。6例是临床型,有明显的临床症状,其中伴有黄疸者4例;其他9例是亚临型,无任何临床症状,是在复查肝功能能时发现的。

    抗甲状腺药治疗甲肝致肝功能损害早期或轻者可以无症状,仅在复查肝功能时发现;重者可出现黄疸、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乏力、右上腹不适或了解情况能。在甲亢治疗过程中,随着甲亢的控制,由甲亢所引起的各种症状逐渐好转,但反而出现乏力加重时,则应警惕肝功能损害。甲亢患者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要检查肝功能,一旦发现肝功能损害应立即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和一般保肝、降低转氨酶药物,必要时改用同位素治疗。

    中国医药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