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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81378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19日
      广州市民麦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因腰部酸痛求医却被“医”成终身瘫痪!为此麦某将湛江市某医院告上法庭。近日,湛江法院一审判决湛江市某医院赔偿麦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6万多元。

    4年前,湛江市的麦某不幸患上了腰部酸痛症。1998年12月,麦某经人介绍来到了湛江市某医院创伤科住院部求治。

    当日,该院的副主任医师罗某对他作了体格检查后,初步诊断麦某所患的是腰椎间盘突出症,由医师杨某开具处方,护士抽取“醋酸强的松龙+维生素+利多卡因”的混合液,叮嘱麦某取胸膝卧位,以骶裂孔为穿刺点,用直入法行骶管穿刺行骶管封闭治疗,穿刺成功后向骶管内缓慢注入上述混合液。注药后约5分钟,麦某突然感觉双下肢轻度麻木,30分钟后双下肢即不能活动,大小便不能自理,出现截瘫等现象。

    后来,湛江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广东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联合对麦某的致残进行了鉴定。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经鉴定后一致认为造成麦某终身瘫痪的原因是某医院的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低、操作错误所致,属二级医疗技术事故。

    今年6月上旬,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庭审。麦某向医院索赔继续治疗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227万多元。

    法院认为,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麦某致残是医院的过错,因此医院应承担造成麦某致残事故的全部责任。但麦某事发后扰乱医院的工作秩序,给医院造成了损失,应酌情给予5万元的赔偿。法院据此判决医院赔偿麦某36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