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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1697
警惕新型毒品摇头丸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2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772期
     2001年7月,江西省公安厅宣布对全省迪斯科舞厅进行停业整改,根据公安厅的要求,江西省的所有迪斯科舞厅在2001年8月15日前必须转换经营项目。大约一周后,武汉市警方也决定对武汉市的迪厅进行停业整改。江西和武汉并不是仅有的关闭迪厅的地区,据悉,全国有不少的大中城市都在对迪厅进行整改。而促使全国警方对迪厅痛下杀手的原因就是一种在各类迪厅中迅速蔓延的新型毒品——摇头丸。

    摇头丸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流行于欧美,是冰毒(甲基苯丙胺)的衍生物,化学名称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缩写为MDMA,纯品为白色粉末,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服用后表现为活动过度、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有幻觉和暴力倾向。在服食摇头丸的圈内人中,摇头丸的名称多种多样,如“X”、“E”、“摇头丸”、“亚当”、“的士高饼干”、“快乐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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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头丸的最初用途是用于医疗。一些医学研究者认为服用MDMA具有减肥或保持体形、抗抑郁、精神治疗、改善人际关系等作用。1987年,美国首次报告了与服用摇头丸有关的猝死病例,此后,世界各地关于摇头丸导致中毒死亡的报告频频出现。但摇头丸的危害并不仅仅在于过量服用会导致中毒死亡,而更在于它的滥用所引发的社会安全问题。虽然缺乏系统全面的统计数字,但服食摇头丸后引发的暴力犯罪性犯罪愈来愈多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1996年前后,摇头丸开始传入我国,并很快成为迪厅里“HIGH族”的新宠,其蔓延速度之快是有关方面始料不及的。据公安部报告,迄今为止,全国所有省(区、市)都发现了摇头丸滥用的问题,制贩冰毒、摇头丸犯罪案件成倍增加,制毒手段不断升级。我国大陆第一例摇头丸案的发现十分富于戏剧性:1997年的一天,上海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在一家迪厅门前搭载了一名乘客。在问明了目的地后,这位司机随手打开了车内的音响,结果他吃惊地发现,这位乘客的头开始随着音乐不停地摇摆,而且越摇越快。惊恐的司机遂将车直接开到了公安局。此案即成为我国大陆的第一例摇头丸案。事后查明,该乘客当晚在迪厅里吃了半粒摇头丸,摇了3个多小时才觉尽兴,不料出租车司机的无意之举令他再次摇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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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厅“HIGH族”与摇头丸

    如果你到迪厅去,你就有机会看到这样的场面:在舞蹈的人群中,有些人在疯狂地摇摆,他们的舞姿并不好看,也没有正常的舞蹈动作,只是随着音乐拼命地晃动自己的头部,似乎不知疲倦,有的人甚至就围在震耳欲聋的音箱旁边,而且随着音乐的节奏,摇动头部的频率也越来越快,仿佛脑袋已经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细看他们的脸,都很年轻,有的似乎还未脱稚气。但那些年轻的脸上却没有我们应该看到的勃勃朝气,多的是迷惘、沉醉或疯狂。他们就是摇头丸的主要消费终端——迪厅“HIGH族”。

    毫无疑问,随着社会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人们的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休闲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约七、八年前,迪厅还是一个高档的休闲娱乐场所,价格不菲的门票使

    “蹦迪”成为一种身份和时尚的象征。那时,迪厅的主要消费群体是高收入的中青年。但随着社会环境、经营方式的变化,迪厅的门槛越降越低,而今迪厅已经是20岁左右青少年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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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他们的父辈相比,今天都市里的青少年不再清贫、不再闭塞,而是相对富裕和开放的一代。他们并不十分在意社会对他们的要求与评价,他们更关注的是自己的感受和同龄朋友的认同。自己是否愿意、是否喜欢、是否COOL,是否IN(时尚),是他们行为的重要标准,于是“蹦迪”就成为一些人渲泄自我、寻找自我、证明自我的一种方式,而HIGH(亢奋、爽)也就成为他们“蹦迪”时的追求,有人甚至宣称“生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劲舞之中”。恰恰在这一点上,摇头丸以其强烈的神经兴奋作用成为达到“HIGH”点的便捷途径。

    除了追求刺激、张扬个性的需要,交友不慎、经受不住诱惑,是青少年服食摇头丸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相信摇头丸不是毒品、不会成瘾,则令摇头丸的传播更加迅速且肆无忌惮。服食摇头丸的青少年一般都有自己固定的社交圈子,去“HIGH”的时候,也往往是呼朋引类一起行动。许多服用过摇头丸的孩子都会告诉你,自己是在同学或朋友的劝说下才首次接触摇头丸的。他们得到的信息常常是:摇头丸不是海洛因,不是毒品,只是兴奋剂。服用它不会成瘾,只会感觉更加刺激、更加爽。不用的时候,身体不会有任何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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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无疑是一种错误的信息。据专家介绍,摇头丸是一种精神依赖毒品,它不像海洛因等毒品那样有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依赖,但它所产生的精神依赖要比海洛因强得多。冰毒专家何颂跃博士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摇头丸对人体最大的伤害在于它对大脑产生致幻作用的同时,也产生精神病症状,过量服食摇头丸容易产生被迫害被跟踪的妄想。这是暴力的基础。海洛因吸食者往往为获取毒资而犯罪,而摇头丸的服食者,则在服食后可能产生暴力。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我国目前刑事犯罪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而青少年犯罪中有相当部分是因为吸食了摇头丸而造成的,如群殴、抢劫、强奸等等。一位在戒毒所接受强制戒毒的少女说,吃了药后,自己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有人提出性的要求,自己当时是不会拒绝的。因此,有的地方甚至把摇头丸称作“强奸药”。正因为摇头丸所具有的这些社会危害性,它才被称作“未来世纪最具危险性的毒品”。

    禁毒,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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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摇头丸滥用所引发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已经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1月31日,国家禁毒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统一行动,各地公安禁毒部门积极开展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迅速掀起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地共清查娱乐场所21388家,限期整改、取缔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882家。各地共缴获摇头丸20万粒、冰毒247千克、易制毒化学品488吨;摧毁毒品加工厂(点)10个。这一切,都标志着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但是,受世界毒潮泛滥的影响,我国禁毒斗争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世界著名毒源地“金三角”和“金新月”从南北两面夹击我国,境外贩毒集团在向我国输入传统毒品海洛因的同时,还不断将新型毒品传入我国境内。另一方面,国内染毒地区和吸食毒品的人员规模继续扩大。与此同时,境外的制毒分子将制毒技术、设备、资金传入我国境内,设立地下工厂,生产冰毒和“摇头丸”等苯丙胺类兴奋剂,致使我国毒品形势更加严峻。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经济利益趋于多元,人的思想观念发生裂变,人、财、物流动加快,社会管理出现漏洞,加之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对于社会变化适应能力低,因而吸毒极易在他们中流传。而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对吸食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认识不足,更使警方在控制与打击方面难度愈来愈大。

    尽管在禁毒方面遇到的困难很多,但是,我们仍然有理由相信,随着对吸贩毒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随着禁毒措施的越来越科学、越来越有针对性,随着社会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特别是随着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广泛而扎实的开展,我们一定能够在我国禁绝毒品,为我们的后代创造一片“净土”。,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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