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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药不要跟着广告走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1日 家庭医药
     编辑同志:

    近年来,看广告吃药的人越来越多。一些新药刚登广告,就会有患者向临床医生点名要药。前往药店购药的人中,根据广告宣传来买药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其实,吃药跟着广告走有三大弊端。

    一是很难对症下药。药品具有治病救人和康复保健的专属性,这种专属性只有通过医生的诊断,并在医生或药剂师的指导下合理应用才能得到体现。而药品广告里所宣传的适应症是从药品功能方面来讲的,在实际应用中,并不一定适合每个患者。由于疾病各有其特殊性,同病异症,同症异病的现象相当普遍。如果患者点名购买广告上宣传的药,即使是真药、好药,也会因药不对症而无效,造成误用、滥用,甚至酿成严重后果。

    二是延误疾病诊治。一些人认为,现在医药广告有《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的限制,应该错不了。于是,有病不到医院诊治、用药,而是照着广告用药,结果误了疾病的诊治。有一患者自我诊断为“胃病”。自觉症状与广告宣传相符,便在广告的引导下吃了一年的“特效药”。然而,“特效药”无效。一日终因腹痛难忍,不得已前往医院急诊。医生的诊断令他大吃一惊,他得的不是“胃炎”,而是胃癌,并已并发弥漫性腹膜转移。由于贻误了治疗良机,已属晚期癌症,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终因病情危笃,不幸死亡,令人痛惜。

    三是忽视毒副作用。是药三分毒。任何药物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但有些企业在策划广告时往往突出药品的特点和疗效,而对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却有意回避,有些药品广告报喜不报忧,将疗效随意夸大甚至神化。从医学角度看,即使是毫无夸大之辞的药品广告,也只能是给人提供一种信息,并不是患了某种病就可依据某广告介绍去选择用药。

    总而言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患者用药务必 听从医生或药师的指导,切不可跟着广告走。

    安微省黄山市屯溪前南新村11幢301室 吴建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