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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移值器官损赠是否应该补偿? 德国医师就有偿性器官损献展开争论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11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2年第26期
     近日,德国一位权威的器官移植医师提倡对器官移植供者进行经济补偿。于是,关于以有偿性器官捐赠可行性的争论成为关注的焦点。

    日前,全球范围内缩短器官移植等待名单的尝试仅仅获得了有限的成功,而非法的、不受调控的器官捐献和买卖在东欧、远东的许多国家甚至伊拉克一直存在。

    耶路撒冷Hadassah大学医院的一位德国籍内科医师Friedlaender说,为了相关人群的安全,我们应该至少使器官捐献这一行为有法可依,并消灭相关犯罪。另外两位权威的器官移植医师公开表示,他们支持对活体或尸体器官捐献供者进行不同程度上的经济补偿。

    Essen大学医院的Broelsch医师在近期召开的一次市议会上呼吁,要从根本上增加器官捐献的数量。Broelsh医师对议会说:“我们从来都没有足够的供者,等待名单上有越来越多的人死去。我们为什么不利用经济激励的手段呢?”这些激励手段包括,在签署器官捐献卡片之后,供者可以获得暂免纳税或者减少医疗保险的预付金额等作为补偿。在这些供者死后,他们的身体器官可以用来进行器官移植。

    然而,不同观点仍然存在。 德国联邦器官移植学会说:“我们遵守现行法律,后者不允许对移植器官供者进行经济补偿,包括其他任何形式的对潜在供者的激励。”现行法律是非常重要的,它使器官移植的过程透明化,并产生诚信。

    Tapp本人即是一位肺移植的受者。他说,德国联邦器官移植学会和他本人都认为金钱的介入会破坏器官移植过程中的诚信因素。“金钱支付和其他形式的诱惑会产生与现今法律规定相反的作用,现行法律的目的即是建立诚信。”

    德国器官移植基金会的发言人Stracke说:“我们拒绝所有有偿性器官移植的观念。”基金会的Molzahn医师补充说,任何因为有偿性器官捐献而产生的移植器官数量的增加,都会被“这些方案引起的诚信的丧失”所导致的移植器官供者的减少所抵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