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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处置 患者付费?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12日 《健康时报》 2002.09.12
     文穹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环保局获悉,深圳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于明年底建成后,将按照“污染者自负”的国际惯例向医疗机构收取一定的医疗废物处置费。

    黄争鸣说,深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将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建设,市场化的投资体制就决定了市场化的运营机制。明年底这个处置中心建成后,深圳市将考虑为实现保本微利的目标,向医疗机构收取一定的医疗废物处置费。

    这笔费用具体如何收取?据了解,现在收费标准尚未进入制定阶段,但医疗废物的产生来自患者,因此,这笔费用还要落到患者身上。

    据悉,外地一些城市的做法是:住院病人按每天2元收取,门诊病人则按产生的医疗废物量来收取。

    黄争鸣透露,目前深圳市在这项费用的收取方面尚未考虑成熟,即到底是一步到位全额向患者收取还是由政府补贴一部分尚未最终确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今后城市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实施包括投资体制、运营机制在内的全面改革。一方面改变以前政府是投资主体的局面,一方面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来收取费用,做到保本微利。(摘自9月6日《南方都市报》文穹/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