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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9226
看病必须给药费清单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16日 人民网
     本报讯 记者韩林涛报道:在9月4日召开的2002年北京市医政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明确指出,各医疗机构要增加收费透明度,尤其是门诊时必须给患者提供药品收费清单,卫生局要对医院明码标价及收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二、三级医院对门诊患者要提供药品收费清单,对住院患者出院时提供全部住院医药费用清单。一级医院为门诊患者开具药品收费清单或逐项划价,为住院患者开具医药费用清单。门诊药品收费清单应标明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住院医药费用清单应该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入院时间、出院时间,医疗服务要按“每一项医疗服务项目”开列医药费清单。

    从9月4日起,除了开始开具药品费用清单外,北京市卫生局还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明码标价工作,要在收费场所公布经常发生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挂号费应在挂号处单独明示。凡是使用电脑触摸屏幕的医疗机构,要公布本单位所有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各医疗单位要将《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放在收费大厅,以便患者查询监督。增加医院收费透明度,是要消除患者对“看病贵”的疑惑或者误解,更重要的是,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健康时报》 (2002年09月12日第二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