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210536
药企不应缺乏诚信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20日 国医网
     出席9月14日在京召开的“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座谈会”的一位药品生产企业代表建议,对连续几年产品检验合格的药品生产厂家,或多年来一直没有数据造假行为的新药申报单位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以鼓励企业建立诚信制度。

    据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于9月15日正式实施。为纪念我国药品监管史上的这一大事,促进《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在京召开了座谈会。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说,《条例》注重对《药品管理法》执法操作程序的规定,特别对药品监管机关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药监机关的事权,增加了对申报药品未披露数据保密的规定,使其与WTO规定和中国承诺相一致,并从法律的高度保障人民

    群众能用上“放心药”,也为促进我国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会上,有的企业代表建议,企业的诚信是一贯按市场规则及法律法规要求办事的长期积淀的结果,一个企业连续几年产品抽验合格或不报虚假研究数据,就要给以诚信奖励。,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