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乏的凶兆意义
疲乏常为一些晚期疾病的凶兆,尤其为慢性代谢自体中毒的凶兆,预后多不良,如水肿、关格症、黄疸后期、消渴晚期、癌晚期,常表现为衰弱性疲乏,虽长期休息也不得缓解,包括现代医学的慢性肾炎尿毒症,肝硬化酸中毒,糖尿病酮中毒等。而恶性肿瘤的疲乏,是一种顽固性的恶性疲乏,称为癌疲乏,是为大凶之兆。重症肌无力亦会出现疲乏危象,则易呈生命危险。此外,一些急、慢性传染病,如梅毒、结核晚期,由于毒素内扰,亦常出现恶性疲乏,即为中毒性疲乏,同样为不祥之征,尤须注意,极度疲乏伴畏寒肢冷善欠,又为肾阳虚命火衰弱之兆,预后往往不良。
心理恶性疲劳是许多情志病的凶兆。巨大的心理创伤,可遭致严重的心理疲劳,心理疲劳可以引起生理疲劳,生理疲劳反过来又加重了心理疲劳,二者之间形成恶性病理循环。因此,情志导致的心理疲劳,比其他因素引起的疲劳危害性更大,应引起高度警惕。, 百拇医药
心理恶性疲劳是许多情志病的凶兆。巨大的心理创伤,可遭致严重的心理疲劳,心理疲劳可以引起生理疲劳,生理疲劳反过来又加重了心理疲劳,二者之间形成恶性病理循环。因此,情志导致的心理疲劳,比其他因素引起的疲劳危害性更大,应引起高度警惕。,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