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药政
>
信息
> 正文
编号:
10434970
严禁非法人分支机构擅自变更为法人 国家药监局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22日
中国医药网
对因法人人事变更等需要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要严格按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决不允许从事过非法经营、有违法不良品行记录的人员改头换面,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Dir/2002/11/22/43/40/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