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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钱眼开捞钱 广州一医院两院长受贿被判刑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13日 北方网
     原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陈子平、副院长黄远红因受贿罪被分别判有期徒刑3年半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本报讯(记者黄珊通讯员王燕)见人承包经营医院下属门诊部有利可图,两名医院院长便背叛了白衣天使和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的神圣使命,盯准该院门诊承包者的荷包大肆捞钱。近日,原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陈子平、副院长黄远红因受贿落马,荔湾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子平有期徒刑3年半、黄远红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均处没收财产4万元。

    院长3年收利市钱14.4万

    据查,现年65岁的陈子平于1993~1998年担任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此间,该院石牌门诊部和第二门诊部由陈力等人承包经营。为答谢陈子平对其诊所经营的“关照”,陈力每月按一定的标准给陈子平送“酬谢费”。头脑“灵活”的陈力送钱很“艺术”,他不仅年节不忘给陈子平送“利市”,并且随着物价涨浮,陈子平得到的“酬谢费”也从1995年每月3000元“升级”到1996年每月3500元、1997年每月4000元,3年多时间里实现了“三级跳”,共计14.4万元。去年9月,陈子平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

    对检察院的指控款项及数额,陈子平并没有异议。但他辩称,这些钱中有4万多已用于宴请、送礼给卫生局和兄弟医院领导疏通关系。对此,由于没有证据证实,法院没有采纳该辩解。近日,荔湾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子平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副院长3年收钱21次6.9万

    1997~1999年期间,黄志红在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担任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而拉他落马的行贿人,也是该院下属两门诊部的经营者陈力。对黄志红给他的门诊部的各种“好处”,陈力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动辄给黄院长送几千元。对这个大方的行贿者,黄远红也总是来者不拒。3年里,黄远红共收了陈力21次钱,共计6.9万。去年9月,黄远红自动投案并退赃款。

    法庭上,黄远红的辩护律师认为,黄远红有自首情节,并真诚悔罪,且对艾滋病的防治研究颇有造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给于缓刑。法院一审判决采纳了律师意见,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危险的两笔“节日利市”

    据检察院指控,几年犯罪时间里,两院长均在年节或召开有关会议时收受了为数不等的“利市”。1993年、1994年春节和中秋,陈子平收受陈力共3000元的“节日利市”;1997~2000年期间,黄远红则收受广州市南方医药公司经理温某某、广州福高药业有限公司经理杨某经手送的利市及购物券合计2000元。经法院审查,对此二笔钱款,应认定为朋友间的节日馈赠及会议“利市”、交通费,未予认定为受贿款。

    贪官小档案

    陈子平,男,1938年出生,广东潮阳人,文化程度大学,原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1993~1998年担任该院院长。

    黄远红,男,1958年出生,广东江门人,文化程度大学,案发时任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1997~2000年担任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信息时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