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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8350
关于发布2002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13日
     国药监市[200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02年11月至12月共依法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8个,查处未经审批刊播的、使用过期失效文号的、伪造冒用批准文号的、禁止广告宣传的品种进行宣传的药品广告共860份,详见《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2〕第6期,总第12期)。

    本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所出现被各地撤销、未经审批、伪造广告批准文号、伪造广告批准文件等情况在6次以上的有5个品种: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灵芝宝(双灵固本散)”,山西同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复威牌磷霉素氨丁三醇散”,宝鸡韩勇生发保健药品厂生产的“韩勇9+9牌止脱生发散”,西安八达科研制药厂生产的“银屑敌胶囊”,黑龙江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闭尔通栓剂”。

    附件:《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2〕第6期,总第12期)

    附表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汇总表

    附表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未经审批、伪造广告批准文号等情况汇总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