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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绝经后妇女骨质减少的意见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20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3年第7期
     问:对于过着正常生活,并在服用钙和Vit D的无症状骨质减少的绝经后妇女,应如何预防骨质丢失?是否需要服用二膦酸盐或其他抗骨质吸收药?如果需要,用什么剂量?

    答:你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要。首先,要明确我们要预防什么?我们是要让绝经后妇女不再丢失骨质或恢复其已经丢失的骨质吗?都不是。我们要预防的是骨折,更准确地说,是要预防骨折引起的并发症和死亡,并降低治疗骨折的费用。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的认识后,才能了解为什么要进行预防,谁需要药物预防,用什么药预防,什么时候开始预防性服药,以及预防治疗需进行多长时间等问题。

    既然大多数骨折发生在65岁以上的妇女,而大多数股骨颈骨折发生在75岁以上的妇女,为什么要在50岁就开始给妇女抗骨质吸收药或骨合成代谢药呢?既然我们知道大多数妇女在10~15年内不会发生骨折,是否还要在50岁就开始治疗所有有骨质减少的妇女?既然不给治疗大多数妇女也不会发生骨折,我们还要让那么多妇女服药,花医疗费、忍受麻烦和不良反应吗?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服药的人要冒发生副作用的风险,要付医药费,但得不到任何好处。

    决定是否要进行预防治疗,并不完全取决于发生骨折的相对危险与骨矿物质密度(BMD)正常的人相比;而取决于发生骨折的绝对危险。假如每年发生骨折的绝对危险为2人/1000名妇女(2‰),药物预防的效果是50%,即可将骨折危险降至1‰。如果今年我们治疗了1000名妇女,可使1名妇女免于发生骨折,而998名妇女即使不给予预防治疗也不会发生骨折,1名妇女尽管接受了治疗也会发生骨折。这样,999名妇女服了药但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受益的只有1名妇女。

    如果我们治疗得晚一点,比如说等到60岁以后才给预防治疗。此时骨折年发病危险已增加了10倍,达到2%。如果我们治疗了100名骨质减少妇女,年骨折发病危险从2%降至1%,我们也只能使1人免于发生骨折,但这次服药人数只有100名。我们获得了相同的好处(预防1例骨折),但大大降低了医药开支。

    这就是预防医学的特点:为了预防少数人发病,我们需要给很多人服药。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确保所用的预防药必须非常安全的理由。因为大多数服药者并未得到好处,即使副作用发生率不高,也会使纯好处变成纯伤害。

    人们可能认为,每位接受预防治疗的人都会获得预期的预防效果;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们只是降低了发病危险。如果发病危险本来就非常低,找出高危人群非常重要,这样我们就可以只治疗受益最大的人。 因此,我的意见是宁可晚一点开始预防,而不早开始预防。这听起来似乎与直觉相左,但决定谁需要预防,什么时候开始预防的是,所预防事件(例如骨折)的发生频率和预防的效果,而不是我们了解的生理学概念——如果不进行预防,骨质丢失仍将进行下去。预防的目的不是防止骨质丢失或恢复已经丢失的骨质,而是预防骨折和骨折引起的并发症和死亡。, http://www.100md.com(蒋鸿鑫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