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后,百姓就医选药指南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正式掀起医改序幕,但是,由于医疗机构配套改革的滞后,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并未如预期般有效地推进。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8部门《关于城镇医药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医改的具体思路——医院分为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实行医药分家,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随着13个与之配套的文件陆续出台,我国医改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中国城镇职工告别了建国五十年来“医院看病,单位报销”的医疗模式,进入由社会保障的医疗体制。“大病进医院,小病上药店”将成为百姓就医选药的新模式。那么,医改后,老百姓该如何就医选药呢?为回答这个芸芸众生共同关注的话题,本刊请北京几位专家谈他们的见解。,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