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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32713
源头控制要重审核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11日 中国医药报
     问题:药品经营企业在采购进货时应对供货方提供的哪些情况进行审核?

    解答: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有关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业之所以有过经营假劣药品的惨痛教训,除少数为主观故意造成的以外,多数是由于在经营源头即采购进货环节出现了漏洞,在无意间为假劣药品开了“绿灯”,给企业造成经济和信誉上的重大损失。因此,企业必须加大对采购进货环节的监控力度,第一步就是要对供货方的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经营资格。应针对具体的拟供品种,严格审核供货方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同时,也要审查本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是否允许与供货方建立该项业务往来。

    审核有关材料的合法性及时效性。应对进口药品注册证的有效期、销售人员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期进行审核。

    审核质检报告。在首营某一品种时,供货方所提供质检报告书的印章应是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而不应是该企业的行政公章,更不应是企业驻某地办事机构的印章。

    审核质量标准。供货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应为盖有企业原印章的国家标准复印件,而不是打印件。另外,还应注明质量标准的依据是中国药典第几部、部颁标准第几册等。

    审核药品标准。鉴于药品地方标准整顿刚刚结束,药品经营企业在进货时还需确认该品种未被撤消并已升为国家标准,方可按规定经营。

    此外,药品经营企业还应对药品新旧包装材料使用的时间及期限进行严格审查。, 百拇医药(谷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