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
孙思邈指出:“凡
消渴病经百日以上者,不得灸刺,灸刺则于疮上漏脓水不歇,遂成痈疽。”告诫后人,
针灸治疗
糖尿病时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及
禁忌证。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不宜
针刺:①糖尿病急性代谢紊乱时如糖尿病
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高渗
昏迷时不宜针灸。②糖尿病合并有
皮肤感染、
溃疡者不宜针灸。③饥饿、
疲劳、精神
紧张时不宜马上针刺。④糖尿病
孕妇。⑤晕针者不宜针刺。另外,针刺前要认真检查针具,严格
消毒,根据所取部位,让病人尽量采取舒适的体位,针刺应避开血管。针刺的方向、角度、深度,都要适当掌握,以免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