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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安康医院副院长被控滥用职权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18日 华商报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王恒雷状告三单位行政违法一审胜诉后,二审前夜猝死”一事虽已尘埃落定,但记者近日获悉,该事所涉及的西安市安康医院副院长宁来祥(一级警督,副处级)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由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新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新城区检察院审理查明,2000年元月7日,西安市安康医院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中

    山门派出所电话,要求派人查看该所正在询问的昌仁里小学教师王恒雷的精神问题。被告人宁来祥派人查看后将王恒雷接回医院,在未对王恒雷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又未见公安机关《强制治疗决定书》且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王进行强制治疗,直至当年11月15日王恒雷突发脑溢血在该院死亡。2002年4月16日,宁因滥用职权被立案侦查,次日被拘留,4月30日被逮捕,5月28日被取保候审。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宁来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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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事件

    2000年元月7日下午,西安市昌仁里小学五旬教师王恒雷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精神病”送到了位于西安南郊的安康医院进行强制治疗。当年3月初,王恒雷的代理人张西安律师和王恒雷妻子向新城区法院递交行政诉状,将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公安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和西安市安康医院推上了被告席。认为三被告将王恒雷强行按照精神病人收治,事先既没有向本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后又没有及时通知家属,使王恒雷一直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且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精神司法医学鉴定,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法院确认三被告强制治疗的行为违法;立即解除强制治疗措施;并向原告赔礼道歉,依法赔偿。

    就在诉讼期间,也就是在王恒雷被强制治疗40多天后的2000年3月22日,处理王恒雷一事的派出所民警才将王恒雷带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了精神司法医学鉴定。结论为:“王恒雷患分裂性人格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

    两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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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就此案正式开庭。8月11日,一审判决认为,西安市安康医院在没有对王恒雷作出鉴定,公安机关又未作出《强制治疗决定书》,也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对王恒雷治疗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撤销西安市安康医院2000年元月7日对王恒雷强制治疗的具体行政行为。西安市安康医院赔偿原告王恒雷从2000年元月7日到出院之日止被强制治疗期间的赔偿金每日32.85元;西安市安康医院对王恒雷口头道歉。同时,驳回王恒雷要求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赔偿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西安市安康医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王恒雷不得不继续呆在医院。2000年11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王恒雷,此案二审定于11月16日开庭。但就在二审开庭的前一夜,王恒雷突然病发猝死。2001年4月1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4月18日,二审判决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医院简介

    西安市安康医院属公安机关内设的专门收治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持有卫生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88)公发5号公安部印发的《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精神病管治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安康医院具有治安管理和医疗的双重职能。其服务对象一是来自公安机关的送治病员,二是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收治公民、法人送治的病员。, 百拇医药(吴蔚 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