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一性病研究所用妇科药治男性病
感觉自己患了性功能障碍症的史先生在去西安市红十字会博爱门诊部就诊时,却被注射了治疗妇女病的药品。
诊断结果老人患了“性病”
2002年3月6日,年近花甲的史先生来到位于东新街371号的西安市红十字会博爱门诊部
就诊,被门诊介绍到门诊部性病研究所。
接诊的是“主任医师、教授”罗医生。听过史先生自述后,罗医生开出了6项性病的化验处方单。史先生望着一连串他从未见过的拉丁文处方,根本想不到即将进行的是性病检测,而不是性功能障碍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了,是“加德纳杆菌呈阳性并伴有单纯性疱疹病毒”,诊断为“非淋病性尿道炎”。也就是说,史先生被诊断为患上了“性病”。
突如其来的消息对作风一贯正派的史先生来讲无疑是一个致命打击。经过一整天苦苦思索后,他决定面对“事实”,并接受“治疗”。
, 百拇医药
一语惊醒梦中人
为期13天的治疗开始了。每天注射3种药物,但史先生从不知道他所注射的是什么药物,也不知道他患的病究竟是什么性质的。
就在治疗的第7天,在他一旁挂吊针的一位女士突然对史先生说:“你咋和我用一样的药?我得的是阳性加德纳杆菌,莫非你和我同样的病?”天哪,和那位女士所用的药一模一样!那女士可是在治妇科病呀!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门诊部不给说。
第10天,罗医生告诉史先生,再做一次检查,如果还有加德纳杆菌,就再治疗10天。史先生拿到化验单,发现还是“加德纳杆菌阳性”。为了寻求答案,史先生整日泡在医学典籍中,最终结果让史先生始料不及:加德纳杆菌是一种阴道炎症中的细菌!
法院认定诊断存在错误
史先生来到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医院和西京医院进行复诊,诊断结果一致为性功能障碍,且均未要求做任何性病检查。当史先生试探性地表示要求做一下性病检测时,得到的却是医生疑惑的眼神。想到自己被医院安排做性病检测,而后又被医生滥施药,花费了5000余元。身心遭受极大痛苦的史先生一怒之下,将西安市红十字会博爱门诊部推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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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西安市中心医院泌尿外科主任杜高社对博爱门诊部针对史先生病情诊断及用药作出鉴定。杜医师的咨询意见为:治疗用药与自己诊断和病人主诉相差甚远,从三张化验单看不出有加德纳杆菌、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阳性数据,不具备诊断依据。结合本案病历、患者主诉、化验报告,治疗方法是错误的。
据此,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博爱门诊部错误诊断给原告造成医药费损失,应予赔偿5331元的医疗费,并承担3800元的诉讼费”。
罗医生其人真面目难见
史先生认为新城区法院对此案中诸多情况并未认定,遂于2002年11月11日将博爱门诊部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史先生所说的“情况”有:博爱门诊部性病研究所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罗医生是否属于非法行医,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今年2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对博爱门诊部性病研究所和罗医生的执业资格进行了认定。博爱门诊部向法庭提交了性病研究所的条码证,罗医生在2月24日提交了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行医资格证明。史先生提交了截至目前仍然有效的西安市卫生局公告,其中认定的性病医疗机构中并没有博爱门诊部性病研究所。
, 百拇医药
3月10日,记者看到整个门诊部员工相片和相关职称简介中,罗医生职称是主任医师、教授。但在泌尿科,一位护士说“没听过罗医生这个人”,记者又向该科陈医生询问,得到的回答如出一辙。
门诊部负责人杨晓忠告诉记者,罗医生原在泌尿科上班,但去年10月惹出诉讼后就被解聘。当记者要求看罗的《医师执业证书》和职称证明及相关的当地注册证明时,杨晓忠称均在法院。当记者称尚未见到门诊部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对方的回答是挂在办公室里。经再三要求,对方勉强出示了一份复印件,但其上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字样,且复印件上显示办证时间是1999年12月15日,没有年检记录。19日,杨晓忠又说罗医生是副主任医师,但相关资料难以提供。
西安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王改正说,任何一家开业的医疗机构均需持有并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医生异地行医,也应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 http://www.100md.com(雨石 荣忠)
诊断结果老人患了“性病”
2002年3月6日,年近花甲的史先生来到位于东新街371号的西安市红十字会博爱门诊部
就诊,被门诊介绍到门诊部性病研究所。
接诊的是“主任医师、教授”罗医生。听过史先生自述后,罗医生开出了6项性病的化验处方单。史先生望着一连串他从未见过的拉丁文处方,根本想不到即将进行的是性病检测,而不是性功能障碍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了,是“加德纳杆菌呈阳性并伴有单纯性疱疹病毒”,诊断为“非淋病性尿道炎”。也就是说,史先生被诊断为患上了“性病”。
突如其来的消息对作风一贯正派的史先生来讲无疑是一个致命打击。经过一整天苦苦思索后,他决定面对“事实”,并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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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惊醒梦中人
为期13天的治疗开始了。每天注射3种药物,但史先生从不知道他所注射的是什么药物,也不知道他患的病究竟是什么性质的。
就在治疗的第7天,在他一旁挂吊针的一位女士突然对史先生说:“你咋和我用一样的药?我得的是阳性加德纳杆菌,莫非你和我同样的病?”天哪,和那位女士所用的药一模一样!那女士可是在治妇科病呀!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门诊部不给说。
第10天,罗医生告诉史先生,再做一次检查,如果还有加德纳杆菌,就再治疗10天。史先生拿到化验单,发现还是“加德纳杆菌阳性”。为了寻求答案,史先生整日泡在医学典籍中,最终结果让史先生始料不及:加德纳杆菌是一种阴道炎症中的细菌!
法院认定诊断存在错误
史先生来到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医院和西京医院进行复诊,诊断结果一致为性功能障碍,且均未要求做任何性病检查。当史先生试探性地表示要求做一下性病检测时,得到的却是医生疑惑的眼神。想到自己被医院安排做性病检测,而后又被医生滥施药,花费了5000余元。身心遭受极大痛苦的史先生一怒之下,将西安市红十字会博爱门诊部推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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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西安市中心医院泌尿外科主任杜高社对博爱门诊部针对史先生病情诊断及用药作出鉴定。杜医师的咨询意见为:治疗用药与自己诊断和病人主诉相差甚远,从三张化验单看不出有加德纳杆菌、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阳性数据,不具备诊断依据。结合本案病历、患者主诉、化验报告,治疗方法是错误的。
据此,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博爱门诊部错误诊断给原告造成医药费损失,应予赔偿5331元的医疗费,并承担3800元的诉讼费”。
罗医生其人真面目难见
史先生认为新城区法院对此案中诸多情况并未认定,遂于2002年11月11日将博爱门诊部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史先生所说的“情况”有:博爱门诊部性病研究所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罗医生是否属于非法行医,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今年2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对博爱门诊部性病研究所和罗医生的执业资格进行了认定。博爱门诊部向法庭提交了性病研究所的条码证,罗医生在2月24日提交了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行医资格证明。史先生提交了截至目前仍然有效的西安市卫生局公告,其中认定的性病医疗机构中并没有博爱门诊部性病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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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记者看到整个门诊部员工相片和相关职称简介中,罗医生职称是主任医师、教授。但在泌尿科,一位护士说“没听过罗医生这个人”,记者又向该科陈医生询问,得到的回答如出一辙。
门诊部负责人杨晓忠告诉记者,罗医生原在泌尿科上班,但去年10月惹出诉讼后就被解聘。当记者要求看罗的《医师执业证书》和职称证明及相关的当地注册证明时,杨晓忠称均在法院。当记者称尚未见到门诊部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对方的回答是挂在办公室里。经再三要求,对方勉强出示了一份复印件,但其上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字样,且复印件上显示办证时间是1999年12月15日,没有年检记录。19日,杨晓忠又说罗医生是副主任医师,但相关资料难以提供。
西安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王改正说,任何一家开业的医疗机构均需持有并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医生异地行医,也应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 http://www.100md.com(雨石 荣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