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系由乙型肝炎疫苗免疫后,再经狂犬病疫苗免疫的献血员中采集狂犬病抗体效价较高的血浆,经低温乙醇法提制的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制剂。本品所含丙种球蛋白占总蛋白量的90%以上,每ml含狂犬病抗体效价不低于100IU。主要用于狂犬病的预防。
1 制造
1.1 制造要求
1.1.1 原料血浆应符合《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术)规程》中11项要求。
1.1.2 狂犬病疫苗免疫按卫生部批准的免疫程序进行。所用抗原应符合《人用狂犬病浓缩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要求。免疫后血样用酶标法或蚀斑法或小鼠脑内中和试验测定抗体效价,达到10Iu /ml以上者即可采集免疫血浆作为原料。在末次免疫后半年中,可每间隔2周采浆一次,每次400ml。
1.1.3 原料血浆应无热原污染,并保持无菌。不能及时投料制备时,应及时置-20℃以下冻存。冻存期最长不应超过1年。
1.1.4 制造工作室、冷库及各种生产用具等要求同《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中1.1.3项。
1.1.5 生产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直接用于制品的水应符合注射用水标准。所用各种化学药品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材料试行标准》,未纳入试行标准者应不低于化学纯。
1.2 制造工艺
1.2.1 采用低温乙醇法,可加适宜稳定剂。若加防腐剂硫柳汞,其含量不得超过0.009%(g /ml)。
1.2.2 分批
每批制品最少应由100名以上免疫献血员的血浆混合制成。同一制造工艺、同一容器溶解、稀释的制品作为1批;用不同滤器除菌过滤或不同机柜冻干的制品分为亚批。
1.2.3 半成品检定
除菌过滤后每批半成品应进行理化检定、抗体效价测定、无菌试验及热原质试验,其方法及要求同成品检定。
1.2.4 冻干
除菌过滤的制品应及时分装,并按《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中1.2.5项进行冻干。制品温度不得超过35℃。
1.3 剂型与规格
剂型:分为冻干及液体两种。
规格:狂犬病抗体效价应不低于100Iu /ml。每支装量为100IU、200IU或500IU。
1.4 制品重滤与再制
与《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中1.4项相同。抗体效价低于100Iu /ml的可再制一次,但制品蛋白浓度不得超过18%(g/ml)。
2 成品检定
2.1 抽样
每批成品应抽样做全面检定,不同机柜冻干的制品应分别抽样做无菌试验及水分测定。
2.2 物理检查
2.2.1外观
冻干制剂应为白色或灰白色的疏松体,无融化迹象。液体制剂和冻干制剂溶解后应为接近无色,微带乳光或淡黄色澄明液体,不应含有异物、混浊或摇不散的沉淀。
2.2.2 冻干制剂溶解时间
冻干制剂加20~25℃标示量的灭菌注射用水后,轻轻摇动,应在15分钟内完全溶解。
2.2.3 热稳定性试验
液体制剂置57±0.5℃水浴保温4小时后,应无凝胶化或絮状物。
2.3 化学检定
按《生物制品化学检定规程》进行。
2.3.1pH值
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蛋白质浓度,在20±℃测定,pH值应为6.4~7.4。
2.3.2 水分
冻干制剂的水分含量应≤3%(g/g)。
2.3.3 水分
用钨酸沉淀法测定,蛋白质含量应≤18%(g/ml)。
2.3.4 纯度
丙种球蛋白含量应不低于蛋白质总量的90%。
2.3.5 硫柳汞含量
若制品中加硫柳汞,其含量应≤0.01%(g/ml)。
2.3.6IgG各组分含量测定
IgG单体及二聚体含量之和应≥90%。
2.4 抗-HBs测定
RIA法。抗-HBs应≥1IU/g蛋白质。
2.5 鉴别试验
用免疫双扩散法。仅与抗人的血清产生沉淀线,与抗马、抗牛血清不产生沉淀线。
2.6 狂犬病抗体效价测定
取本品1支用蒸馏水溶解至1ml,按《精制抗狂犬病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附录2《精制抗狂犬病血清效价(IU)测定方法》进行,应不低于100IU/ml。
2.7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2.8 安全试验
按《人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中2.7项进行。
2.9 热原质试验
按《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进行。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注射0.15g/kg;判定标准按该规程4.2项要求进行。
3 保存与效期
冻干制品保存于10℃以下干燥处。液体制品保存于2~8℃暗处。自成品效价检定合格之日起冻干制品效期为5年,液体制品效期为3年。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使用说明书
本品系由乙型肝炎疫苗免疫后,再经狂犬病疫苗免疫的献血员中采集狂犬病抗体效价高的血浆,经低温乙醇法提制的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制剂。冻干制剂为白色或灰白色疏松体。液体制剂为接近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可带乳光。本品丙种球蛋白占总蛋白量的90%以上,每ml含狂犬病抗体效价不低于100IU,并含有适量硫柳汞防腐剂。
本品含有高效价的狂犬病抗体,是狂犬病的被动免疫制剂。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者进行狂犬病疫苗预防注射的同时,配合进行被动免疫,以提高预防效果。
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者应及时注射,愈早愈好。咬伤后24小时内注射本品,可减少发病率。但对已有狂犬病症状的患者无效。
用法:
1.液体制剂直接使用。冻干制剂每支安瓿启开后,加灭菌注射用水1ml,轻摇使其完全溶解后使用。
2.动物咬伤部位应及时、彻底处理局部伤口、然后于受伤部位用本制品所需总剂量的1/2作皮下浸润注射,余下制剂进行肌内注射(头部咬伤,可注射于背部肌肉)。
3.注射剂量:按每kg体重注射20IU计算(特别严重者可酌情增至40IU),一次注射。如所需总剂量大于10ml,可在1~2日内分次注射。注射完毕后,即可进行狂犬病疫苗的注射。亦可同时注射疫苗,但两种制品不宜注射于同一部位。
禁忌与反应
本品不得用作静脉注射。肌内注射一般无过敏反应,使用时不需做过敏试验和脱敏注射。
注意事项
1.安瓿启开溶解后一次注射完毕,不得分次使用。
2.如有安瓿破裂、瓶签不清楚或溶解后制品混蚀、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等,均不得使用。
3.超过有效期者不宜使用。
保存
冻干制品保存于10℃以下干燥处。液体制品保存于2~8℃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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