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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推荐治疗非典型肺炎治疗方案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8日 新华网
     卫生部近日公布了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诊断参考标准(试行)。

    推荐治疗方案为:

    (一)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二)对症治疗:

    有发热超过38.5℃者,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措施。

    咳嗽、咳痰者给予镇咳、祛痰药。

    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气促明显、轻度低氧血症者应早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

    儿童忌用阿司匹林。

    (三)治疗上早期选用大环内脂类、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建议应用激素的指征为:有严重中毒症状;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应有规律使用,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儿童慎用。

    (五)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疗原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六)可选用抗病毒药物。

    (七)可选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对重症病人的处理和治疗,请参考卫生部网站。

    典型肺炎出院诊断参考标准:

    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未用退热药物,体温正常7天以上;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胸部影像学有明显吸收。,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