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该怎样保护
近来,关于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报道和讨论不断见诸报端。在这股保护隐私权的讨论热潮中,有两个趋势值得引起医患双方注意。
一个趋势是矫枉过正。比如,《中国青年报》2002年12月7日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位姓韩的女士在一家医院就诊时被诊断出患有子宫肌瘤,一男实习生在带教女医生的指导下为她做了一个“双合诊”(妇科检查的一种)。事后她向媒体投诉说:女人的生理隐私是与生俱来的,医院凭什么侵犯?我是来治病的,我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那位医生凭什么让我充当她的活教具?对于尊重患者感情,保护患者隐私权,笔者举双手赞成。但笔者以为,如果患者要对医生保密,又如何能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呢?说到妇科检查对女性患者心灵上的伤害,我们有必要弄清楚,到底是由男实习生的“男性”身份,还是“实习生”身份造成的呢?假设韩女士当时面对的是一名女医生带一名女实习生进行检查,结果又该如何?倘若她能接受,那就意味着这种伤害是由“男性”造成的,我们应该彻底禁止男性进入该医学领域,这显然不可能。如果其仍不能够接受,那就只能说明对“实习生”有偏见和歧视,而不关“生理隐私权”的事!一名女性患者面对陌生医生检查时所产生的尴尬,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此,笔者坚决反对那种群体学习的模式(即一个带教医生同时带几个甚至十几个实习学生),但一带一的模式应该是可以接受的,这是维持医学事业传承的最低水平,已将可能的不良影响降到了最低程度,对于此,患者应予以理解。
另一个误区是将保护患者隐私权的责任全部推给医院。在现有的讨论和报道中,我们只见到对医院方面的指责和建议,而看不到对患者的要求和批评。不错,注射室男女不分之类的问题,说明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意识不强,肯定应该由医院解决。但对于在门诊司空见惯的“一人看病,大家旁听”的现象,将责任全推给医院便有失公允。医生也愿意与患者一对一进行交谈,被一堆人围着,至少情绪上要急躁得多。
然而,虽经医生一再劝阻,仍然有不少患者要拥堵在狭小的诊室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严重侵犯。一方面要求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一方面又有意无意地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就是大多数民众面临的现实问题。
从忽视个人权利到积极保护个人权利,是社会法制日益健全和人们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但笔者以为,要切实加强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必须依靠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同时,这种保护不应该成为影响医学事业发展和传承的障碍。, http://www.100md.com(梁剑芳)
一个趋势是矫枉过正。比如,《中国青年报》2002年12月7日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位姓韩的女士在一家医院就诊时被诊断出患有子宫肌瘤,一男实习生在带教女医生的指导下为她做了一个“双合诊”(妇科检查的一种)。事后她向媒体投诉说:女人的生理隐私是与生俱来的,医院凭什么侵犯?我是来治病的,我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那位医生凭什么让我充当她的活教具?对于尊重患者感情,保护患者隐私权,笔者举双手赞成。但笔者以为,如果患者要对医生保密,又如何能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呢?说到妇科检查对女性患者心灵上的伤害,我们有必要弄清楚,到底是由男实习生的“男性”身份,还是“实习生”身份造成的呢?假设韩女士当时面对的是一名女医生带一名女实习生进行检查,结果又该如何?倘若她能接受,那就意味着这种伤害是由“男性”造成的,我们应该彻底禁止男性进入该医学领域,这显然不可能。如果其仍不能够接受,那就只能说明对“实习生”有偏见和歧视,而不关“生理隐私权”的事!一名女性患者面对陌生医生检查时所产生的尴尬,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此,笔者坚决反对那种群体学习的模式(即一个带教医生同时带几个甚至十几个实习学生),但一带一的模式应该是可以接受的,这是维持医学事业传承的最低水平,已将可能的不良影响降到了最低程度,对于此,患者应予以理解。
另一个误区是将保护患者隐私权的责任全部推给医院。在现有的讨论和报道中,我们只见到对医院方面的指责和建议,而看不到对患者的要求和批评。不错,注射室男女不分之类的问题,说明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意识不强,肯定应该由医院解决。但对于在门诊司空见惯的“一人看病,大家旁听”的现象,将责任全推给医院便有失公允。医生也愿意与患者一对一进行交谈,被一堆人围着,至少情绪上要急躁得多。
然而,虽经医生一再劝阻,仍然有不少患者要拥堵在狭小的诊室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严重侵犯。一方面要求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一方面又有意无意地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就是大多数民众面临的现实问题。
从忽视个人权利到积极保护个人权利,是社会法制日益健全和人们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但笔者以为,要切实加强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必须依靠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同时,这种保护不应该成为影响医学事业发展和传承的障碍。, http://www.100md.com(梁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