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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要选“准”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5日 深圳商报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直接死于药物不良反应的超过19万人,且呈上升趋势。癌症是一个全身性、全程性的疾病,所以治疗癌症除了把握治疗时机外,选药是关键。目前市面上的“抗癌产品”繁多,患者应如何识别呢?

    首先,要分清批准生产的字号。可按功效与作用分为:食品、保健品、地方“准”字、国药“准”字。专家表示,无论多么好的保健食品也不能治病,因为它不具备治疗药物的功效,凡产品盒上标注“卫食健字号”或“卫食营健字”号产品均属此列。

    第二类,地方药“准”字是由省级或以下医药专家组织研制或仿制开发,但鉴于其在审批标准、审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自2003年7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地方“准”字号药品。

    第三类是“国药准字”号抗癌药品,它是在全国范围的临床数据基础上,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与科学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规定,2002年7月起,已停止保健药品的审批,保健药品于2004年前全部退出市场,而目前的保健药品将重新审批,能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规定的将转为国药准字号药品,否则将转成保健食品甚至取消批号,而一旦批准成药品或保健食品的产品,批号将不再改变,所以选择抗肿瘤产品一定要先分清国家批准生产的字号。(光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