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要闻集萃
编号:10173024
卫生部强调坚持首诊负责制 否则要依法严肃处理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7日 国医网
     国医网据中新网4月17日电 中国卫生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强调,首诊负责制必须坚持,一旦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应立即收治到专门的留观室(留观室为单人房间,禁用中央空调,近距离内应备有隔离卫生间)。

    据卫生部主办的健康报报道,拟诊和确诊病人应转到指定医院治疗,首诊医院要负责联系、落实转运车辆。同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目前已被列入《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

    管理,因此各级医疗机构在接诊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医疗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控制疫情的主要手段是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所以,对于疑似病人,医务人员要及时发现和判别,及时观察隔离,对于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和跟踪。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

    为保护医务人员,有关单位近日已相继出台了《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工作的通知》、《病人住所及公共场所的消毒(试行)》、《各种污染对象的常用消毒方法(试行)》等文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有病例发生的地区要立即开展培训,未发现病例的地区也要提前搞好培训,防患于未然。(钱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