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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统计表明——医疗事故鉴定中纠纷多事故少完善医院各项管理任重道远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24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3年第16期
     本报讯 记者田晓青日前在北京朝阳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研讨会获悉,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半年来,该区医学会已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8例,只有3例为医疗事故。该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主任孙蜀杰说,虽然事故不多,但医院在管理上却有许多应改进的地方。

    据悉,自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2月底,朝阳区共接收从该区人民法院、区卫生局和医患双方协商3种渠道提交的鉴定申请44例,受理并组织鉴定28例,鉴定结论为医疗事故者3例占鉴定总例数的10.7%。已鉴定的28例中,涉及3级医院最多22例,78.6%,其次为2级医院4例,基层医院只有1例,另有1例涉及2级和1级医院各一家。申请鉴定的案例中涉及学科有骨科7例,肿瘤6例,耳鼻喉3例,普外、血液、呼吸、药剂等各2例,消化、麻醉、妇产、心内等各1例。

    孙蜀杰说,通过对各种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虽然医疗事故的案例仅占10.7%,但各级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着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问题。例如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上的疏漏,造成漏诊;医疗行为欠规范,服务不到位,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病情延误;医疗机构对各种关系介绍来的特殊病人给予“特殊照顾”,未履行各种诊疗手续引起纠纷;医务人员与患者交流不够,解释不充分产生误会等。在社会各界对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求及期望越来越高的现实情况下,各级医院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并将其落实,对医师加强人文关怀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医患纠纷。,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