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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8896
此木通非彼木通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2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作者:晁恩祥

    近来,一些媒体再次报道了关于“龙胆泻肝丸”致患者肾损害的事,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我认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弄清事实,究其原因,提出对策,以对人民健康负责。

    龙胆泻肝丸系出于元·李东垣《兰室秘藏》一书,原方有胆草、柴胡、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甘草,清代又加入了栀子,多制成水丸或蜜丸;近年又有片剂、浓缩丸、口服液等多种口服制剂。该方能清理肝胆湿热,治疗范围涉及内、妇、皮、外、五官各科,已被国家《药典》收录。

    龙胆泻肝丸方中有“木通”一药,由于年代变迁,地域区别,部分药物存在着品种差异。《中华本草》中就有三种木通:有属毛茛科的“川木通”、属木通科的“木通”,“关木通”则属马兜铃科植物,汉代也有称通草为木通的。当前市面所用木通则多属马兜铃科关木通,主要产于辽、吉、黑三省,近百年来逐渐取代了其他木通而遍及全国,龙胆泻肝丸中木通同样使用关木通。此木通非彼木通,因而出现了一些患者服用该药日久,而造成肾损害。1996年版《中华本草》中已经出现“关木通”用量过大而引起急性肾功衰竭,甚至死亡的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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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之前国外对关木通马兜铃酸致肾损害的大量报道,也曾引起国家药监局、中医药界的重视。2000年《药典》也提示了应慎用,不可久服,肾脏病人、孕妇忌服,以及服用剂量的提示。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中心”曾在2001年12月组织了对龙胆泻肝丸的不良反应进行了专家论证,并下达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近来报道引起肾衰,15例也好,百余例也好,肾损害已是不争的事实,面对该药的毒性反应,必须尽快澄清,确认其责,理智分析,决策通告,吸取教训。

    药是治病的,但有的药也会有毒性及不良反应,化学药物有,中草药同样也会有,我国古代早有“药即毒”说。毒性可能因药物本身,也可以由于使用不当发生。龙胆泻肝丸即属“关木通”之过。因为中药同样也有药性寒、热、温、凉、大毒、小毒、无毒之别,也有剂量、疗程、是否对证等方面的问题。清利湿热的龙胆泻肝丸之所以出现肾损害,大部分是服用疗程过长,有的长达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之久,其中大多数属蓄积中毒。中药虽多数为动、植物药,一般说来与化学药物相比毒性、不良反应要少许多,但过度宣传、误导说,“纯中药”、“无任何不良反应”也是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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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对关木通的毒性及用药价值组织认真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一些厂家在生产中不重视原药材的选择、鉴别,不注意产地、品种、质控、工艺,不吸取现代药理及对药物急毒、慢毒的研究成果,才造成了此类事件的发生。因此厂家一定要严格按审批的说明书撰写功能主治,重视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否则出了问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龙胆泻肝丸致肾损害的教训值得我们医护人员、医药界专家、学者及药监管理部门吸取。历代医家均十分讲究配伍、理法方药、病证结合,炮制加工,掌握18反、19畏、妊娠禁忌等。医患双方尤其是医生,在使用所谓“偏方”、“验方”之时要认真审视,注意疗程、用量,认真观察变化,认真监测不良反应,早期发现问题,找出原因。绝不能因出现某些个案不良反应就笼统地归为“中草药”之罪。

    (本文作者为:北京中日友好医院主任医师),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