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4月底,20个违法医药
广告一一被药监“拿下”。日前,重庆药监部门向提供这些违法药品信息的广告公司发出了违规通知书,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这批广告中,使用过期批准文号的有“卓玛丹十
五味萝蒂
明目丸”(青药广审(文)第200140093号)、“颈痛颗粒”(渝药广审(文)第2002070374号);“
牙痛安胶囊”(渝药广审(文)第2001080002号);篡改经审批内容的“兴邦牌固肾生发丸“(渝药广审(文)第2002110430号);伪造广告批准文号篡改经审批内容的有大连水产制药厂的“蛾芩丸”(无批准文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