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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80903
罐头质量感官鉴别后的食用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22日 中国食品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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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罐头经感官鉴别确定了品级后,即应按以下原则食用或处理:s;^u-, 百拇医药

    容器外观及内容物正常,经感官鉴别为良质的罐头,在销售和食用的过程中不受任何限制。s;^u-, 百拇医药

    内容物经感官鉴别为次质,外形检查发现有瘪听、轻度锈蚀情况,内容物检查有轻度硫化斑、属物理性或化学性胖听等的罐头,应根据具体情况限期销售,或经过理化、细菌检验合格后方可供食用。s;^u-, 百拇医药

    内容物感官鉴别为劣质,外形检查发现有严重的锈听、漏听,内壁检查有严重的硫化斑或为细菌性胖听者,应禁止食用,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