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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祖传秘方”到申请专利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1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961期
     黄明战近日向一家医药企业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生产一种中医保健饮品。黄明战认为这家医药企业的产品侵犯了他家“祖传秘方”的知识产权。

    黄明战是四川一中医世家的第七代传人。2002年,他家世代相传的“祖传秘方”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

    有关专家认为,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医药市场的专利竞争日趋激烈,越来越多散落民间的中医“秘方”正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以寻求法律的保护。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的刘轶律师说:“中药和其它药品一样,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具有商业价值,因而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中医药有着几千年历史,从传说中的神农氏遍尝百草起,到秦汉《五十二病方》、明代《普济方》,一直到清末,累积的中药方已达到十万个以上。

    黄明战说:“过去的中医是非常保密的,传单不传双,传子不传女。我的祖先曾为医官,一代代传下来的古医书,有手抄本、也有刻印本,有明、清时代的孤本、独本,祖训要这些药方永远不外传。”

    刘轶认为,历史上“祖传秘方”是中药发明者保护自己知识产权、从中获利的一种方式。在现代法治社会,这种自我保护方式不具备法律效力,一些企业根据秘方开发生产出来的新药不申请专利,产品被其它企业仿制后往往束手无策,从事中药研发的企业不重视专利申请,也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回报。

    据了解,美国和欧洲的医药公司每年购买上千份中国传统中医所采用的药方和治疗方法,并全面分析中医中药成分,为那些无法取代的药方和技术申请专利。

    成都中医药大学万德光教授认为,我国是中药发祥地,然而在今天的国际中药市场上,外国公司已经抢占了国际中成药市场70%以上的份额,甚至还向中国出口“洋中成药”。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关键原因,是目前中国在国际上专利申请还很落后。

    刘轶认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药秘方拥有者正像黄明战一样通过申请专利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已的利益。这样,秘方研发的产品申请专利后,就可以实行产业化生产,拥有者既不用担心仿制又可获取更多的利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审查一部的郑永锋通过统计分析得出,我国中药专利申请量自1992年修改专利法起,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并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 百拇医药(冯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