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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易制毒化学物品管制执法措施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23日
     在不断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我国各级禁毒执法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走私各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活动。

    (1)从严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禁毒部门加强了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监督,对查实参与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的经营单位,均依据有关法规,取缔其生产、经营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双向查辑。西南地区公安机关和各出入境口岸都部署开展了既查禁毒品入境,又查禁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走私出境的双向查辑,堵截了大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出境。

    (3)进出口核查。为了防止境外贩毒集团以伪装合法贸易的手段从我国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从90年代开始,国家禁毒委员会与联合国禁毒集构及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建立了国际联合核查制度,查禁了大量非法贸易。

    (4)开展国际合作,参与“紫色行动”。高锰酸钾是生产可卡因的关键性化学品,1999年,全球20多个国家联合进行了一次防止高锰酸钾流入非法渠道的全球“紫色行动”,我国作为世界上高锰酸钾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积极支持、参与了这次行动,共阻止六笔1160吨非法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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