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降低郊县开药店“门槛”
为促进天津郊县药品零售业正规有序发展,保障农村地区药品零售安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根据天津郊县药店开办布局、结构和实际情况,对在郊区县开办药店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j, http://www.100md.com
按照规定,在郊区、县城和镇开办零售药店,面积由原来的100平方米降至最最小80平方米;在乡村开办零售药店最小面积为60平方米。同时,为促进连锁药店在郊县的发展,连锁店可不设库房,因此在郊区县城镇、乡村开办连锁药店最小面积可为60平方米。而天津市内6区开办零售药店的最小面积仍为100平方米,连锁店面积80平方米,维持原规定不变。
按照规定,在郊区、县城和镇开办零售药店,面积由原来的100平方米降至最最小80平方米;在乡村开办零售药店最小面积为60平方米。同时,为促进连锁药店在郊县的发展,连锁店可不设库房,因此在郊区县城镇、乡村开办连锁药店最小面积可为60平方米。而天津市内6区开办零售药店的最小面积仍为100平方米,连锁店面积80平方米,维持原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