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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87917
控制药品经营不良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30日 中国金药网
     河北省卫生厅和河北省药监局近日出台《全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警示制度管理办法》,今后该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不良记录将被公布,同时还要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罚。该省规定,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审查或依法不受理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的开办、定点药店推荐、麻醉和精神药品定点、GSP认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年检、医疗机构制剂的审批等方面的申请。

    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招标中进行评标时,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经营企业给予扣分。凡发生第二次不良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将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第三次发生同一不良行为的,属情节严重,将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医疗机构,建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