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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8931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部分产品分类界定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975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对部分产品分类界定。内容如下:

     辐照生物羊膜:用作眼科护创敷料,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麻醉剂助推器(不含针头):不与麻醉药筒中的药液接触,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便携式影像测量仪:对医学影像载体上的影像进行长度和角度测量的电子仪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耳部熏蒸管: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手术器械洗涤剂:用于手术器械的去污洗涤,无消毒灭菌功能,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保温毯:用于保持病人体温,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基因芯片载体:为各种基因芯片的制备提供基底材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病人体重仪:用于称量病人的体重,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一次性医用充气瓶:由高分子材料制成,供氧气厂灌入氧气后与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配套使用。鉴于医用氧气是按药品管理的,一次性医用充气瓶应视为药品包装材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电脑口吃矫正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老花眼镜及太阳眼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上述凡界定为医疗器械的产品,从2004年1月1日起应凭证生产和上市销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