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195375
广州将糖尿病门诊纳入医保 每月限额支付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3日 何达志 潘惠娟 金羊网
     新快报讯 从8月1日开始,广州市正式将糖尿病门诊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凡享受医保待遇的糖尿病患者,从即日起均可申请《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凭《申请单》结算缴费。《申请单》有效期只有1年,期满后须重新办理。

    《申请单》可到指定医院申办

    根据规定,患有糖尿病的参保人,首次申请应到二级或三级综合性定点医院确诊并治疗,由主诊医师填写《申请单》,经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科主任签名,医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每份《申请单》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如须继续治疗的应到不同于上年度审核的二、三级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办理。

    费用纳入统筹基金

    办理首次就医登记及结算手续后,参保人可到任何一间具有住院或家庭病床服务资格的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据了解,普通胰岛素(注射剂)、中性胰岛素(注射剂)和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剂)皆列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糖尿病专科药品目录》。在使用《目录》范围里的药品时,其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范围外的药品费用按普通门诊方法支付。

    出差一个月按异地标准算

    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住院、急诊留观、家庭病床期间不享受此待遇,而已办理糖尿病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员临时异地(如因工出差、公派学习、探亲等)时间超过一个月需继续治疗的,应申办临时异地就医手续,所发生的药品费用按零星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处理;未办理糖尿病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员临时异地期间也不享受此待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