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妻子 她要情人
1996年研究生毕业以后,我应聘进了一家赫赫有名的美国公司,当时,我的同学们对我羡慕不已。这家公司的工作氛围很轻松———可以随意着装,不用常常加班,当然也有一点小小的禁忌:同事之间不宜谈恋爱。
半年试用期过后,我被公司派到美国短期培训4个月。1997年初秋,我升任公司金融部项目经理,前途似乎一片光明。但就在这时,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场办公室恋情之中———那年,我28岁。
我深深地爱上了Lisa———她是公司行政助理,虽然和我同岁,但此时本科毕业的她已是公司的老员工深得美国老板赏识。Lisa事业心很强,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她干练的神情、飞快敲击键盘的纤纤玉指,以及每日必换的得体套装,统统都让我着迷。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爱情终于战胜了办公室“禁忌”———我决定向Lisa展开“地下攻势”。我的攻势很老土———送花,我让快递公司给Lisa送了11朵包扎得非常漂亮的白玫瑰。那天中午,玫瑰送到时,我紧张得要命,偷偷从办公桌挡板后探出脑袋向她张望,手心里直冒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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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Lisa抽出花中的卡片瞥了一眼,然后满脸娇羞地抱怨道:“讨厌谁送的?”然后,将整束花很优美地抛出一条弧线,扔进了身边的废纸篓。自始至终,她都没朝我这里看一眼。 随着那束花的“弧线”,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忽然,电脑提醒我有新到的电子邮件———是Lisa发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如果你能坚持1个月,我可以考虑。”
这句话,足以让我周身热血沸腾那天以后,我每天都让快递送上一束白玫瑰,Lisa则日复一日抛出那道美丽的弧线。听女同事们说,只有好心的清扫工会将花插放在女洗手间,她们将那个送花人称为“厕所冤大头”。
我很心痛,毕竟为了每天的玫瑰,每月的开销不低于4位数。但这是Lisa的身价,我不能拒绝———我继续用金钱满足着她的虚荣心。
玫瑰一送就是两个月,努力总算没有白费,Lisa终于接受了我的追求。Lisa是个现代女孩,从答应我的那天起,就主动提出让我搬到她那里去住,因为她独居的家离公司比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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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不用送花了,终于完完全全地拥有了Lisa———这些令我欣喜万分。搬到Lisa家住的那一天,Lisa突然提出要订一份“口头协议”:第一,同居期间,我必须每月负担一半房屋按揭款,其他水电、电话费用则全部由我承担;第二,不得接听家中电话,也不能将电话号码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我的爸妈)……
真是所谓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吧,我几乎不假思索就答应了这些条件:她把自己都交给我了,我还有什么需要保留的?
1997年圣诞节前两天,我突然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发现了一封“辞职信”。正当我打开信看时,桌上的电话铃响了———是Lisa打来的,她在自己的座位上压低声音说:“我为你联系好了另一家公司,辞职信也帮你拟好了,只要你签个字就行———为了我们的爱情,好吗?”
最后那句话,瞬间消除了我的困惑。想想也是,女孩子找工作不容易,既然我们恋爱了,为了她的前途,我理所当然应该离开公司。经过一整天考虑,我终于在那天下班前,向老板交了那封她帮我打好的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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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那天,我请同事们吃“告别饭”,酒过三巡,我举起酒杯,温柔地看着Lisa,想向大家公布我俩的关系。因为我觉得,既然已经离开公司,也就不存在任何隐瞒的必要。但是,我刚开口,Lisa立刻觉察出来,站起来打断道:“别多说了,我敬你一杯!”
事后,我们为那次吃饭吵了一架。因为我始终没弄明白,为什么宣布了我俩的关系,就会影响到她的前途?
新公司规模很大,但我只是无数硕士、博士中的一个,茫然看不见前途,收入也只有以前的三分之二。工作1年多,我仍然得不到升职的希望。Lisa因此总是埋怨我不求上进,为此,就连双休日她也逼我在家翻资料,甚至不准我回家看爸妈。
想当初,爸妈刚知道我谈恋爱那会儿非常兴奋,可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我搬出去过同居生活。更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恋爱多时,他们不仅连“毛脚媳妇”的模样都没见过,就连自己儿子都不常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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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的“协议”,Lisa的电话我是不能用的。可爸妈总是不舍得打我的手机,又不敢打电话到公司,因此实际上,我和爸妈几乎断了联系。
不过,两人世界还是蛮开心的。各自下班后,我们常约在家附近的小餐厅(Lisa和我从来不下厨房)。吃完东西以后,我们逛街、看电影,或是回家看书。虽然我的开销很大,虽然新公司的收入不高,和Lisa生活在一起的近两年里,我没有一分钱积蓄;但是,我至今认为这两年很值得,哪怕“背弃”了爸妈、高薪和前途———如果没有以后发生的那些事情,我宁愿一辈子这么过下去。
去年春节,我回家看爸妈,虽然还是没能见到“毛脚媳妇”,但他们催我结婚。我想也是,毕竟我和Lisa都已过了30岁,总是这么住在一起也不是一回事。于是,大年初五,我拿了爸妈给的5万元“结婚基金”,用其中的三分之一,去商店买了一只漂亮的钻戒。
特意将Lisa约到了金茂凯悦的餐厅,我想在那里向Lisa求婚。哪知我刚拿出钻戒,动听的话还堵在嗓子眼,Lisa却突然谈起了我们的前途:“先别说结婚!在我们面前有两条路———第一,我俩出国,凭我们的学历,读MBA应该没有问题。如果我们能留在美国,到时再谈也不迟。第二,留在国内也可以,但你必须做到半年内升职,两年内再买一套房子。至于结婚嘛,5年之内办不到!”Lisa说话永远是那么逻辑清晰,就像是在谈判桌上,让人没有反驳的余地。显然,这些都是她早就设计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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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出国,硕士的学历在国内差不多已够用,再读MBA无非是头顶增加一个光环。对于一个30岁的男人来说,这已经不很重要。而对于Lisa,我支持她在国内读一个MBA,但从我心底说来,我更希望她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哪怕她没有任何收入。 今年3月的一天,Lisa突然告诉我:“我辞职了。”我愣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因为我深知工作对于她的重要性,更知道那个公司的光明前途。我追问原因,Lisa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没前途就辞嘛。”
不过,奇怪的是,辞职后的Lisa并不急于找工作,而是白天休息,晚上找朋友“聊天”,每天弄到三更半夜才回来。事业心很强的Lisa从不沉迷于玩乐———她的表现太反常了。
4月,Lisa提出要分开住:我搬回自己的家,而她自己也搬回去和爸妈一起住。她对我说:“我没有工作,所以要把房子租出去,否则钱不够用。”我劝她找工作,但她说要“休养”一段时间———这些,又是太大的反差。
, 百拇医药 我偷偷调查过,那间房间果然被她租给了别人。我们偶尔约会,每周有一天会去住宾馆。如果不是上个月遇到以前的同事,我已经渐渐开始相信Lisa的话了……
那天我刚巧在酒吧碰到以前的同事,寒暄过后,他不经意地说:“知道吗以前那个Lisa也辞职了。被老板Louis养起来了,听说他们都快结婚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顾不得掩饰什么了,很失态地一把抓住他,让他把话说个清楚。同事怪异地盯着我,然后一字一句地说:“Lisa要和那个美国人结婚了。”
二话没说,我立刻拨通了Lisa的电话,气急败坏地质问她。电话中的Lisa还是那么冷静和干练,她不紧不慢地说:“我不喜欢Louis,但是我一定要出国。以我的能力,一定能超过所有人。生来就注定我是一个‘女强人的。Louis追了我很久,我也已经答应和他结婚了,他任期一满立刻跟他回国。学成以后,我会回来的。”她的最后那句话,更让我气得“吐血”:“我是喜欢你的,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尽可以结婚。不过,如果你愿意来美国,或者我有机会回到上海,我们完全可以继续保持现在的关系———我,爱你。”
整整5年的心血付之东流,许先生自是心有不甘。采访的最后,他哭丧着脸反复叹道:“我的大多数同学,要么在事业上小有成就;要么早就喜结连理,有的连孩子都快上幼儿园了。唯独我,一个30多岁的男人,经历了5年苦恋之后,竟然被自己心爱的女人要求做她的情人!”, 百拇医药
半年试用期过后,我被公司派到美国短期培训4个月。1997年初秋,我升任公司金融部项目经理,前途似乎一片光明。但就在这时,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场办公室恋情之中———那年,我28岁。
我深深地爱上了Lisa———她是公司行政助理,虽然和我同岁,但此时本科毕业的她已是公司的老员工深得美国老板赏识。Lisa事业心很强,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她干练的神情、飞快敲击键盘的纤纤玉指,以及每日必换的得体套装,统统都让我着迷。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爱情终于战胜了办公室“禁忌”———我决定向Lisa展开“地下攻势”。我的攻势很老土———送花,我让快递公司给Lisa送了11朵包扎得非常漂亮的白玫瑰。那天中午,玫瑰送到时,我紧张得要命,偷偷从办公桌挡板后探出脑袋向她张望,手心里直冒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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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Lisa抽出花中的卡片瞥了一眼,然后满脸娇羞地抱怨道:“讨厌谁送的?”然后,将整束花很优美地抛出一条弧线,扔进了身边的废纸篓。自始至终,她都没朝我这里看一眼。 随着那束花的“弧线”,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忽然,电脑提醒我有新到的电子邮件———是Lisa发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如果你能坚持1个月,我可以考虑。”
这句话,足以让我周身热血沸腾那天以后,我每天都让快递送上一束白玫瑰,Lisa则日复一日抛出那道美丽的弧线。听女同事们说,只有好心的清扫工会将花插放在女洗手间,她们将那个送花人称为“厕所冤大头”。
我很心痛,毕竟为了每天的玫瑰,每月的开销不低于4位数。但这是Lisa的身价,我不能拒绝———我继续用金钱满足着她的虚荣心。
玫瑰一送就是两个月,努力总算没有白费,Lisa终于接受了我的追求。Lisa是个现代女孩,从答应我的那天起,就主动提出让我搬到她那里去住,因为她独居的家离公司比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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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不用送花了,终于完完全全地拥有了Lisa———这些令我欣喜万分。搬到Lisa家住的那一天,Lisa突然提出要订一份“口头协议”:第一,同居期间,我必须每月负担一半房屋按揭款,其他水电、电话费用则全部由我承担;第二,不得接听家中电话,也不能将电话号码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我的爸妈)……
真是所谓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吧,我几乎不假思索就答应了这些条件:她把自己都交给我了,我还有什么需要保留的?
1997年圣诞节前两天,我突然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发现了一封“辞职信”。正当我打开信看时,桌上的电话铃响了———是Lisa打来的,她在自己的座位上压低声音说:“我为你联系好了另一家公司,辞职信也帮你拟好了,只要你签个字就行———为了我们的爱情,好吗?”
最后那句话,瞬间消除了我的困惑。想想也是,女孩子找工作不容易,既然我们恋爱了,为了她的前途,我理所当然应该离开公司。经过一整天考虑,我终于在那天下班前,向老板交了那封她帮我打好的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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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那天,我请同事们吃“告别饭”,酒过三巡,我举起酒杯,温柔地看着Lisa,想向大家公布我俩的关系。因为我觉得,既然已经离开公司,也就不存在任何隐瞒的必要。但是,我刚开口,Lisa立刻觉察出来,站起来打断道:“别多说了,我敬你一杯!”
事后,我们为那次吃饭吵了一架。因为我始终没弄明白,为什么宣布了我俩的关系,就会影响到她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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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爸妈刚知道我谈恋爱那会儿非常兴奋,可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我搬出去过同居生活。更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恋爱多时,他们不仅连“毛脚媳妇”的模样都没见过,就连自己儿子都不常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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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奇怪的是,辞职后的Lisa并不急于找工作,而是白天休息,晚上找朋友“聊天”,每天弄到三更半夜才回来。事业心很强的Lisa从不沉迷于玩乐———她的表现太反常了。
4月,Lisa提出要分开住:我搬回自己的家,而她自己也搬回去和爸妈一起住。她对我说:“我没有工作,所以要把房子租出去,否则钱不够用。”我劝她找工作,但她说要“休养”一段时间———这些,又是太大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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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刚巧在酒吧碰到以前的同事,寒暄过后,他不经意地说:“知道吗以前那个Lisa也辞职了。被老板Louis养起来了,听说他们都快结婚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顾不得掩饰什么了,很失态地一把抓住他,让他把话说个清楚。同事怪异地盯着我,然后一字一句地说:“Lisa要和那个美国人结婚了。”
二话没说,我立刻拨通了Lisa的电话,气急败坏地质问她。电话中的Lisa还是那么冷静和干练,她不紧不慢地说:“我不喜欢Louis,但是我一定要出国。以我的能力,一定能超过所有人。生来就注定我是一个‘女强人的。Louis追了我很久,我也已经答应和他结婚了,他任期一满立刻跟他回国。学成以后,我会回来的。”她的最后那句话,更让我气得“吐血”:“我是喜欢你的,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尽可以结婚。不过,如果你愿意来美国,或者我有机会回到上海,我们完全可以继续保持现在的关系———我,爱你。”
整整5年的心血付之东流,许先生自是心有不甘。采访的最后,他哭丧着脸反复叹道:“我的大多数同学,要么在事业上小有成就;要么早就喜结连理,有的连孩子都快上幼儿园了。唯独我,一个30多岁的男人,经历了5年苦恋之后,竟然被自己心爱的女人要求做她的情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