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克智:应该取消 公权对私权不应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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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3日
婚检只是一种医学上的检查和建议,为登记结婚双方的人生选择提供必要的信息。在我 看来,如下看法是合乎现代理念的。结婚与生育是两回事,有些人结婚可能并不生育,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原则下,不能因为优生优育的原因不让他们结婚。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应当得到呵护和遵循,如果通过立法的方式,有意无意地与之悖逆或加以颠覆,都是不妥的。可以说,在“婚姻自由”的统摄之下,对婚前医学体检作强制性规定,是公权对私权的僭越,难免显得霸道了。况且,在目前情况下,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这也会使婚检的有效性大打折扣。总之,我总体上是坚持婚前自愿体检的主张的。,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