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能排毒
“本品采用100%生长3年以上的美国芦荟为主要原料,运用最新的生物技术研制而成,快速排毒一天见效。”针对众多保健食品宣称具有“延缓衰老”、“去斑美容”、“减肥健身”等功效的情况,市消协昨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购买标有排毒功能的产品时,要注意该产品是药品还是食品,切不可轻信宣传单的内容。
近年来,“排毒”已成为现代都市人的一种保健时尚,在散发的广告单、商店广告标牌上宣传排毒功能的产品随处可见。这些广告不仅宣称能“调节肠胃”、“消除疲劳”,甚至还可以“排出血液、淋巴、皮肤肝肾中的毒素”,对保健食品功能做了无限制扩大。上海卫生部门也曾对本市183家超市、卖场、批发市场、商店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检,发现不少保健食品擅自在产品说明书上宣传特定保健功能。
其实,在国家卫生部规定的22种保健食品功能中,只有“润肠通便”之功能,而无“排毒”之类的功效———排毒概念目前只能用于药品功效范围内。
消协提醒市民,选购保健食品要多留神。凡声称有治疗、辅助治疗的产品,应有“药准字”批准文号,具有保健、预防作用的,应有“卫食健字”的批准文号。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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