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州市加强农村基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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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7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农村基层药品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等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江苏通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农村基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六项具体要求: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基层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对做好农村基层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二、重在治本,努力构建涉药单位社会信用体系。继续在全市药业系统开展诚信药业创建活动,在遵纪守法、崇学上进、质量保证、价格公道、服务优良等五个方面逐一对照创建标准,严格涉药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同时落实奖惩措施。三、群管群治,逐步健全全方位、全天候的药品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已建立的市、镇、村三级药监协管网络功能,健全监管机制。四、把住源头,确保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安全。加强对招标药品的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把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的质量关,同时尽快将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扩大到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五、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农村药品领域的违法行为。将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农村基层涉药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列为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保证100%覆盖。六、加强领导,为农村基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的药监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研究药监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解决药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药监、卫生、工商、物价、监察、公安、宣传等部门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充分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同时,整合职能优势,加强联合执法,对制造虚假不实广告、随意提高药品价格等“边缘问题”予以坚决打击。,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