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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保健品广告亟待整治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8日 人民网
     虚假违法广告是久治不绝的社会顽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屈建民司长指出,今年重点治理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

    医药虚假违法广告泛滥

    7月底,记者在山东省济南市看到山东某商报7版用半版篇幅刊登题为《壮阳春三天唤醒男人不熄火》的药品广告,该广告声称美国、丹麦学者认为这是诺贝尔神经力学的又一重要里程碑,用后,性生活时间可延长30—120分钟。济南市同济医院也在该报13版作广告,说使用共振吸脂减肥新技术及专业减肥设备能“减肥一次搞定、苗条一生”。

    8月27日的石家庄市某晚报有24块版,其中5块版是药品广告,共28篇,仅4篇刊登了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刊登的20个医疗广告有一半没登医疗广告证明文号。令人不解的是,在该报分类广告版登的《刊登广告所需手续》明确要求,医药医疗类要出具广告审批表。就在这个版上,却有6个医药医疗类广告无广告审批或证明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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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一家卫视8月播放的“某某整体助长器”电视广告,让使用者现身说法:张小姐使用后,身高从1.56米增高至1.637米,陈同学从1.6米增高至1.75米。按他们的讲解,其增高原理就是将骨骼间隙用这个助长器拉长。该广告也没有医疗器械广告的批准文号。

    北京地区的媒介这方面问题也相当多。北京市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从今年5月26日至6月22日,对36家重点媒介进行了监测,其中医疗广告违法率为:第一个星期56.3%,第二个星期55.4%,第三个星期46%,第四个星期54.3%。

    保健食品广告问题不少

    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是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但许多广告违反这些规定,表现为超出卫生部所批准的功能范围,夸大宣传保健功能:

    福州某晚报2002年9月6日12版发布的“血脂通口服液”广告称,该产品“对人体有多种调节功能,如镇静、安神、醒酒等,用于冠心病、高血压、脂肪肝等心血管病患者”。而卫生部批准该产品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适宜人群为“血脂偏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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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某晚报2002年9月7日A4版发布的“金百合口服液”广告称,该产品“可以有效清除肺内的烟毒,明显减少吸烟者对烟毒的依赖,大大降低吸烟量”,直接宣传或暗示具有治疗效果。

    北京某广播电视报2002年9月23日40版发布的“北化牌青春态大豆异黄酮营养片”广告称,该产品可以“预防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提高性生活质量”等,宣传具有增强和改善性功能作用,而卫生部批准该产品的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

    济南某晚报2002年9月19日A6版发布“康丽素牌大豆异黄酮营养胶囊”广告。该产品为非保健食品,但在广告中宣传保健功能,并称该产品“能使女性青春常驻”、“有很强的补充治疗作用”,将非保健食品说成具有保健功能。

    总的看,虚假违法广告有如下特点:假的少,虚的多;户外的少,平面立体媒介多;党报、大报少,都市报、小报多;中央电视台少,地方电视台多;广播不能直观显示,难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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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要多管齐下

    首先应将其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列入城市综合治理的范围,从诚实守信、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来认识其危害性,提高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大受众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平,为创造更多的雅俗共赏、健康向上、观之有益、不断创新的广告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作为广告经营者的媒介,必须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严守职业道德,绝不能为了经济效益而损害社会效益,绝不能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损害社会利益。尤其是媒介的广告审查员负责审查到媒介做广告所必备的各种证件,是在第一线把关的责任人,但他们又是媒介的职员,对虚假违法广告,必须按国家法规,严格把关。

    对不顾社会效益、只顾谋利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及媒介,有关部门应严格执法,加大惩罚力度。例如,许多国家规定,虚假广告的发布者要拿出与发布虚假广告费用相等的钱来发布更正广告。我国也有刊登更正广告的规定,但很难找到案例。另外,虽然虚假违法广告随处可见,却鲜见因此被责令整顿,被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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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我国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十余年前制订的,现在看来,有些方面显得滞后或不完善,不适应加入WTO后的形势,需要修订。另外,目前涉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十几种,行政规章近百个,不要说广大消费者,就是执法人员也难以全部掌握,不能形成全社会的监督,急需大力普及广告法规方面的知识。加强法制宣传,重点是对虚假违法广告以案例的形式曝光。这样做既启发教育了消费者,又告诫了参与广告的各方,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各执法部门要责权统一,相互配合。现在,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医疗、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等类广告内容及广告文号,监管查处由工商部门负责。这类广告违法率最高,大量涉及医理、药理和疗效,专业性很强,查处起来难度很大。责权统一,能增强有关部门的责任心,发挥专业特长,调动积极性。

    《人民日报》 (2003年09月18日第十四版),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