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内分泌治疗的现状及应用策略(1)
根据国际医学数据服务公司IMS统计,内分泌药物在中国肿瘤药物市场所占份额仅为4%,美国为其6倍,欧洲市场高达11.5倍,即使与我国肿瘤发病谱相似的日本及台湾省也约占12%。这说明我国内分泌治疗与发达国家及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我国广大医生及乳腺癌患者心目中,内分泌治疗还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治疗手段,在临床如何合理使用内分泌治疗还存在很多迷茫及困惑。
内分泌治疗作为乳腺癌的一种重要治疗手段,有两种用途(图1):(1)有具体病灶的治疗:如根治性手术前的新辅助治疗,复发转移后的解救治疗。(2)无具体病灶的治疗:如根治性手术后的辅助治疗,解救CR后的巩固治疗。而国内普遍情况是:(1)对有病灶的患者不敢单独用内分泌治疗。对其效果持怀疑态度,把它看作是辅佐搭配药,没有实用价值。(2)对根治性手术后的辅助治疗,情况相反。几乎人人都敢在化疗基础上加用三苯氧胺(TAM),但究竟哪些患者应该用,用多大剂量,用多长时间,心中没数。(3)根本没有考虑患者属于哪种情况,需要不需要用药。只要患者有不适主诉,或有用药要求,就开一点TAM或甲孕酮。
, 百拇医药
应该说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经历了一百年的演变,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治疗手段。由内分泌腺体的外科切除,发展到了内科药物治疗;由单独的雌、雄激素的添加治疗,发展到了抗雌激素、芳香化酶抑制剂、孕激素及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等多种不同机制的药物治疗;由盲目施治发展到在雌激素受体(ER)指导下的预见性治疗,如果选择ER(+)患者,有效率可达50%~60%。因此我们要有个转变观念,重新审视接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的过程。
为了评价解救性内分泌治疗的效果,需应用与化疗一样的疗效标准。大家对可测量病灶的CR及PR都很熟悉,但是对可评价而不可测量的病灶比较陌生。1981年WHO提出了骨转移疗效评价的建议,CR:X线片及骨扫描都证实病灶全部消失至少4周;PR:溶骨性病灶体积缩减或再钙化,或成骨性病灶密度减低,维持时间都在4周以上;NC:因为骨病变发展缓慢,故需治疗8周后方能下"无改变"的结论;PD:病灶范围增大或出现新病灶。建议中强调骨的压缩、骨折及愈合不能作为评价疗效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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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体会,(1)骨转移应该4周做一次检查及评价。(2)骨骼X线片是评价溶骨性转移疗效的最佳手段。如果X片病变不明显,可用同一部位,同一层次的CT扫描。ECT及核磁共振适宜于骨转移的相筛诊断,但绝对不能用作疗效的评价。如果目标病灶是颈、胸、腰椎转移时,亦前应先做核磁共振,了解该段脊髓有无压迫。如果已有压迫,该处不纳入药物观察,而应安排急症放疗。 (3)氨基导眠能及甲孕酮有止痛作用;TAM应用过程中偶有疼痛加重的Flare现象,一定要定期拍摄骨骼片进行客观评价。(4)临床PR的主要表现是溶骨性病灶的再钙化,必须强调临床医生要亲自阅片,结合患者疼痛程度变化,一个病灶一个病灶地前后仔细比较。治疗一月有效的病人可能仅有细微的钙化症象,千万不要忽略不计,如结合症状的好转,应当树立信心,坚持治疗,继续认真追踪病灶的变化,才能真正确定其治疗效果。, http://www.100md.com(宋三泰)
内分泌治疗作为乳腺癌的一种重要治疗手段,有两种用途(图1):(1)有具体病灶的治疗:如根治性手术前的新辅助治疗,复发转移后的解救治疗。(2)无具体病灶的治疗:如根治性手术后的辅助治疗,解救CR后的巩固治疗。而国内普遍情况是:(1)对有病灶的患者不敢单独用内分泌治疗。对其效果持怀疑态度,把它看作是辅佐搭配药,没有实用价值。(2)对根治性手术后的辅助治疗,情况相反。几乎人人都敢在化疗基础上加用三苯氧胺(TAM),但究竟哪些患者应该用,用多大剂量,用多长时间,心中没数。(3)根本没有考虑患者属于哪种情况,需要不需要用药。只要患者有不适主诉,或有用药要求,就开一点TAM或甲孕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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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经历了一百年的演变,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治疗手段。由内分泌腺体的外科切除,发展到了内科药物治疗;由单独的雌、雄激素的添加治疗,发展到了抗雌激素、芳香化酶抑制剂、孕激素及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等多种不同机制的药物治疗;由盲目施治发展到在雌激素受体(ER)指导下的预见性治疗,如果选择ER(+)患者,有效率可达50%~60%。因此我们要有个转变观念,重新审视接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的过程。
为了评价解救性内分泌治疗的效果,需应用与化疗一样的疗效标准。大家对可测量病灶的CR及PR都很熟悉,但是对可评价而不可测量的病灶比较陌生。1981年WHO提出了骨转移疗效评价的建议,CR:X线片及骨扫描都证实病灶全部消失至少4周;PR:溶骨性病灶体积缩减或再钙化,或成骨性病灶密度减低,维持时间都在4周以上;NC:因为骨病变发展缓慢,故需治疗8周后方能下"无改变"的结论;PD:病灶范围增大或出现新病灶。建议中强调骨的压缩、骨折及愈合不能作为评价疗效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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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体会,(1)骨转移应该4周做一次检查及评价。(2)骨骼X线片是评价溶骨性转移疗效的最佳手段。如果X片病变不明显,可用同一部位,同一层次的CT扫描。ECT及核磁共振适宜于骨转移的相筛诊断,但绝对不能用作疗效的评价。如果目标病灶是颈、胸、腰椎转移时,亦前应先做核磁共振,了解该段脊髓有无压迫。如果已有压迫,该处不纳入药物观察,而应安排急症放疗。 (3)氨基导眠能及甲孕酮有止痛作用;TAM应用过程中偶有疼痛加重的Flare现象,一定要定期拍摄骨骼片进行客观评价。(4)临床PR的主要表现是溶骨性病灶的再钙化,必须强调临床医生要亲自阅片,结合患者疼痛程度变化,一个病灶一个病灶地前后仔细比较。治疗一月有效的病人可能仅有细微的钙化症象,千万不要忽略不计,如结合症状的好转,应当树立信心,坚持治疗,继续认真追踪病灶的变化,才能真正确定其治疗效果。, http://www.100md.com(宋三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