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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04632
山东省淄博药监局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30日
     淄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目前全市已有零售药店600多家,评出“放心药店”157家,医疗器械“诚信单位”48家,“规范药房”249家。与此同时,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使用证》后,方可使用药品。目前,全市绝大多数医疗机构都已通过了检查验收,取得了用药使用证,拓宽了该市药品监管领域,规范了医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