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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药+阳光=皮炎?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3日 《健康时报》 2003.07.03
     罗建

    盛夏日照强烈、气温高、湿度大,会经常发生皮肤疾病。而光感性药物所导致的光感性皮炎则与皮肤受到的光照程度关系密切。

    光感性药物是指某些感光性能较强的药物,通过人体口服后,如果皮肤再受到强日光照射,常会发生皮肤的炎症损害,出现局限性皮肤瘙痒、烧灼、血管性水肿,有的呈湿疹样皮疹、丘疹或风团,同时皮肤可出现青灰色或紫癜色色素沉着。严重者有时出现全身症状如:发热、头昏、嗜睡、精神萎靡,甚至过敏性休克等。

    临床医学上常用的光感性药物有:1.磺胺及磺胺类药物:复方新诺明、磺胺等。2.抗菌素类如:四环素、灰黄霉素等。3.抗组织胺药如扑尔敏、去敏灵、苯海拉明等。4.安定药如:利眠宁。5.水杨酸盐类如:阿斯匹林、去痛片(A...C)。6.利尿药如:双氢克尿噻、速尿等。7.抗疟疾药如:氯喹等。8.抗肿瘤药如:长春新碱等。还有一些中草药如:荆芥、白芷、白藓皮、槐花、补骨脂、小茴香等。经实验证明,这些药物能引发光感性皮疹。

    当你和家人有病需要服用上述药物时,服药期间一定要避免日晒,同时,在室内也要避免日光反射的光线和日光灯照射。否则一旦发病,往往拖延许久,并能迁延到未受照射的部位,而且以后再服用此药,则仍可能发生皮肤炎症。

    (罗建),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