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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6949
深圳:患者捐献遗体(就医指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8日
《健康时报》
2003.09.18
袁立新
d@qf, 百拇医药
本报讯
鼻咽癌
患者朱彩林先生前不久在深圳市红十字会提出遗体捐献申请。51岁的朱彩林,患病将近6年来,不断从公司领导、工会组织、同事到社保局处得到多方关心和帮助,他体会到了人间真情。当他从报纸上看到深圳市通过了
人体
器官
捐献移植条例立法的新闻后,写下两份文件,一份是写给市红十字会的捐献遗体器官自愿书,另一份是写给妻子儿女的遗嘱。在给家人的遗嘱中写道:“死后将遗体、器官及眼角膜捐献给有关单位,有用的都可以利用……”
d@qf, 百拇医药
(袁立新)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Dir/2003/12/01/16/9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