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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67496
卫生部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5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精神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卫法监[2003]20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卫生部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情况。重点检查内容:

    (一)生产条件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规范》要求;

    (二)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与核定的生产品种相一致,是否已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

    (三)复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原料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索证要求, 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途(如药用、化工用等)的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

    (五)所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

    卫生部要求各省(区、市)在2003年12月底以前对辖区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监督检查情况。今后每年12月底向卫生部报送一次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监督检查,要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动态管理制度,定期汇总各地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情况,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起到方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选择合法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和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作用,同时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形成综合性的监管网络。

    卫生部要求各地加强组织和领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将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上报。

    (摘自卫法监发[2003]270号),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