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 政策要闻
编号:10324900
北京出台《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22日
     新华社电 今后,举报制售假劣药品的有功人员最高将可获得5万元奖励。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今后凡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举报情况属实的人员,均可获得奖励。

    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相符合的程度,举报奖励将分为三级:一级,即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并已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即能提供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即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详细情况,仅能提供查办线索且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

    具体来说,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5%至6%,3%至4%,1%至3%给予奖励;对于货值超过15万元的案件或大案要案,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已经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的,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4%至5%,2%至3%,1%至2%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