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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健字号"药品今起全面禁止出售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1日 广州日报
     从今天起,有着16年历史的“健字号”药品将全面禁止出售。按照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今后有“药健字”标示的产品,将一律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一旦发现市场上有中药保健药品流通销售,相关部门将一律按假药论处。保健品这个名词,也将被药品或保健食品取代,保健品将不再贴上“药”的标签。

    2003年的最后一天,也是“健字号”药品可售卖的最后一天,记者在深圳各主要药店超市及商场没有看到“健字号”药品出售,但在一些城中村的黑诊所里,还发现不少“健字号”依然摆在药架上。

    多数医药企业和药品零售商表示,他们很早就知道“药健字”要退出市场,对其退出市场并不感到惊慌。市民对此也表示欢迎,一位正在药店买保健食品的先生表示,以后不再担心吃保健品当吃药了,以免别人老以为自己买保健品是因为有病,在吃药,药品、食品“分家”有利于“对症下药”。

    “药健字”在深圳药店属禁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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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曾是“药健字”抢滩最火爆的城市之一,但现在已经很难看到“健字号”药品身影。深圳一致药业连锁店采购部负责人叶经理接受采访时说,2001年前后,深圳药品保健品的确非常火爆,但现在药品、食品分家,他们从2002年开始就很少采购“药健字”的药品。现在除了药品,就是保健食品。

    深圳健康药业有关负责人励小姐说,公司的静心口服液、鹰牌花旗参等,都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由原来的医药保健品转为保健食品了,连锁店也早就没出售“药健字”这种药品。

    记者在万泽医药、三九医药等多家药品超市也没发现“药健字”踪影。在问到销售员时,她们说药店好几个月前都禁止出售了。

    保健食品归药监局统一管理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2004年起,保健食品和药品一样,将归药监局统一管理,深圳市卫生防疫站食品管理科将不再对此管理。由于“药健字”产品混淆了药品和保健食品的界限,且保健药品一直由各地自行审批,其审评技术要求尺度不一,也与一般治疗性中药没有十分严谨的区分。是药品还是保健品,消费者很难辨别清楚,给消费者造成了许多不便。因此,国家药监局决定,从今日起,所有“药健字”保健品将不允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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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毁存货清查生产、销售企业

    深圳市药监局对原来生产、销售“健字号”的企业都进行了严格清查,曾经出售“健字号”药品的医药企业,现在基本都已将“药健字”撤出柜台。对还有存货的生产企业,执法部门也要求其销毁,以免流入市场。但对于城中村及关外的一些诊所,因为不属于药监局管理之列,因此还有部分“健字号”药品依然在出售。记者在福田区的岗夏和上沙村发现,一些诊所的药架上还摆有“健字号”药品。一售药小姐接受询问时说,医药保健品,既是药品,也是保健品,所以病人需要时就是药品,一般人用就可作保健品。

    我省取消91个“药健字”批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01年6月,广东省就已全面完成相关整顿工作。这次声势浩大的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从2000年3月份开始,持续近1年,91个中药保健药品的批准文号被撤销,一大批原来打着“药健字”旗号的中药保健品撤下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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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负责人称,广州、深圳是中药保健品的生产、销售大户,相关产品一直占据着市场的巨大份额。在广东省的这次全面清查整顿中,35个来自于广州市的中药保健品批准文号被撤销;深圳市被撤销的相关批准文号数量位居第二,共计14个;其余的被撤销文号则分别来自于珠海、中山、汕头、惠州等地。

    深圳市药监局提醒消费者,从今天起,卫药“健字”号中药保健品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凡声称有治疗、辅助治疗、保健、预防作用需口服的产品,应有“药准字”批准文号;具保健预防作用的,应有“卫食健字”的批准文号。“食补”和“药疗”之间将不存在灰色地带。这也就是说,从今日起,打着卫药“健字号”旗号的中药保健品,明智的消费者都不应选择。

    相关资料

    据介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7月专门下文通知,要求这部分被撤销批准文号的中药保健品永远退出市场。《通知》详细列明了被撤销的中药保健药品批准文号品种名单,并要求“有关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相关产品从2002年1月1日起,不得在市场上流通”。同时,一部分中药保健品经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被列入整顿的名单。

    广东省药品监督局表示,参加整顿的品种,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将核发新的批准文号;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批准文号。可以确定的是,自今日起,原“药健字”中药保健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保健品今后身份

    按照相关规定,今后的保健品只能有两种身份:或是药品,或是食品。凡经严格验证符合药品审批条件的,改发“药准字”文号,正式纳入药品流通体系;不符合药品条件,但符合目前保健食品审批条件的,改发“食健字”文号;两者都不符的,撤销文号,停止生产和销售。目前2433个中药保健药品中,只有1064个完成了由地方药“健”字号向国家药“准”字号的转变。 (文/图:记者薛伟、陈阳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