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药政 > 信息 > 正文
编号:10438497
广东暂不修改《卫生条例》 吃野生动物仍被允许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13日 中国医药网
     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12日电 1月7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旭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3年7月25日通过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七条款,不会随这次大规模灭杀果子狸而修改。他重申:

    “条例暂时不会修改。”

    该条文规定: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是2003年1月,由广东省政府提交给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原本没有涉及野生动物的内容。但在同年5月举行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311 字符